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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不应退出房地产的三大理由

(2010-03-26 08:06:40)
标签:

保障房

房产

房产商

房价

政府

分类: 独到见解

央企不应退出房地产的三大理由

吴其伦

此文发于326日《南方都市报》

3月18日下午,国资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央企地产业务的具体情况。国资委表示,除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外,还有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正在加快进行调整重组,在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对于国资委此举,笔者深不以为然。依笔者看来,央企不应退出房地产。理由如下:

一、央企退出拍地竞争,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高房价所带来的矛盾。一直以来,在开发商及其利益代言人的误导之下,很多民众都误认为地价推高房价。事实上,近年来房价之所以出现疯涨,是由于开发商过度追求暴利、投机客疯狂炒作、银行违规放贷等因素造成的,地王与畸高房价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况且,央企退出房地产依然难以改变地王频现的格局。故此,国资委逼央企退出拍地竞争,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高房价所带来的矛盾。

二、央企参与拍地并夺得地王,对于遏制房价能起到积极作用。2009年,房地产市场异常火爆,各地房价出现疯涨,在这样的市场背景下,央企纷纷进军商品房市场,各地地王大多数被央企夺得。央企此举深受业内外诟病,很多人认为央企争当地王势必推高房价。对此,笔者持相反观点。因为,在目前中央遏制高房价的方略之下,在党和政府领导之下的央企的负责人将按中央授意降低获利预期,而不太可能像民营开发商那样随意定价、哄抬房价。这样,央企在夺得地王后,将进行合理定价,从而对遏制畸高房价起到积极作用。

三、央企可以不参与中、高端商品房市场竞争,却不应退出房地产市场。诚然,央企在总理抑制地价上涨言犹在耳之际参与拍地并夺得地王确属不智,可国资委当头一棒逼央企退出房地产也令人难以接受。从实践来看,目前的商品房不能满足民众普遍住房需求,在房地产市场占据绝大多数份额的限价商品房及保障性住房急需央企来开发。故此,商品房市场不能等同于房地产市场。依笔者看来,在目前的市场态势下,央企可以退出风险极高的商品房市场,却不应退出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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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时间:2010-03-26 08:00    截止时间:2010-05-26 08:00    投票人数: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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