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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彻底戳穿地价推高房价的谎言

(2009-07-25 10:34:29)
标签:

房产

房产商

房价

开发商

土地

分类: 独到见解

国土部彻底戳穿地价推高房价的谎言

吴其伦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去年就全国9城市“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费用”的调查显示,房地产项目开发中,土地成本占直接成本的比例最高,达到58.2%。地价推高房价的争论就此开始。

今年5月底,国土资源部开展房地产项目用地地价专项调查,调查范围为全国105个地价动态监测城市,调查方式为城市内分区域随机抽样,对象主要是2006年以来取得土地且已进入销售阶段(包括已售完)的商品房开发项目。

今年6月底,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首次在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全国地价约占房价23%的结论,这也是国土部首次正面回应“地价推高房价”的争论。对此数据业界一直存有异议。

昨日,该部将全国620个调查项目的数据悉数发布,其中北京的21个项目中,地价最高占房价的比例为51.36%,最低为14.33%。据公布的数据计算,北京21个项目平均地价与房价的比例约为25%。

国土部的计算方法是用土地价格除以开盘售价,比如,本次专项调查中地价房价比最低的项目,每平米地价只有1720元,但是项目开盘价却达到了每平米12000元,地价只占14.33%。

对于这样的算法,笔者认为开发商是占了极大的便宜,因为开发商拿地根本不用付全款,这一点已成不争的事实。也就是说,开发商在开发某一项目时,其根本不用为全部土地价款埋单,其只用付35%甚至更低,这样,将全额土地价款计入房价构成显然是不妥的。

这一点,在我们的商品贸易中随处都可以找到类似的例子。比如,我用100元钱买来50斤苹果,并花20元运费,到市场上卖得200元,在这单生意中,我的本钱是120元,运费占苹果价款的10%,我的利润是80元,我的利润率是67%。若给我运输苹果的人和我说,运费等卖完再给我,那么,在这单生意中,我的成本是100元,尽管我的获利仍然是80元,可我的利润率则是80%,运费部分就不应计入成本。

同样地,开发商未付土地款部分也不应计入成本。故此,我们在测算地价占房价比例时理应用开发商支付的款项来算,若以此方式来测算,则国土部所计算出来的结果必将会出现地价占房价比更低的局面。本次披露的数据都将打上三折甚至更低,也即本次专项调查的结果应该是:地价最高占房价的比例为17.12%,最低为4.77%。

至此,在客观数据面前,地价推高房价的谎言被彻底戳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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