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电子病历变相增加患者费用
(2009-08-06 15: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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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4日在其网站上发布关于征求《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意见的通知。《意见》称电子病历是现代医疗机构临床工作开展所必需的业务支撑系统,也是居民健康档案的主要信息来源和重要组成部分。标准化的电子病历建设是实现区域范围以居民个人为主线的临床信息共享和医疗机构协同服务的前提基础。
不可否认,卫生部推出这样一个标准是值得肯定的,这也是政府部门应该做的事情。此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中就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将“打好三个基础、建好三级平台、提升业务应用系统”作为当前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其中“打好三个基础”,第一个便是建立全国统一的、标准化的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国家电子病历的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三是建立国家卫生信息数据字典。
而今年推出的全国新医改方案旨在解决两个大问题:看病难和看病贵,即让老百姓花更少的钱并且能够看得上病。这就意味着,国家要掏更多的钱,并增加公立医疗设备和服务的供给。在财政收入没有大幅增加的情况下,覆盖全民是有困难的,当然政府可以利用财政赤字,但赤字医疗的模式不长久。所以政府必须要增加财政收入才能支付得起全民医保,否则,就只能得到一个尽管全面覆盖但是质量很差的医疗服务体系。
而政府要增加收入的含义是加税。税收中一部分成本最终会摊到消费者身上,这部分成本与医疗方面减少的成本相比,并不能确定哪一个更高。我们可以看到,在新医改的全面推进下,医疗卫生体系有了一些变化,但是由于资金的不足,再加上体制的混乱,使得看病的问题依然是头疼的问题。事实上,我们都知道,我国以前的医疗体制改革是失败的,失败的原因不仅仅是市场的失灵,更严重的是政府的失灵。
有关部门还有一个看法,当前药费、医疗费用高企,主要原因是政府没有承担其应承担的医疗费用支出。但这不是真相,真相是:监管部门在医疗机构的过度医疗、严重逐利的过程中,监管缺位,放任医疗机构自流,从而推高了医疗费用。
是的,政府机构没有投入应承担的经费,但是,话又说回来,当前国内的医疗机构,特别是三甲医院,绝大多数存在非常丰厚的利润。这些利润早就超出了公立医院维持运营和适当发展的需要,演变为对社会财富的掠夺。
在这个过程中间,政府没有承担医疗费用,公立医院通过其他手段补偿,作为特定时期的安排,并没有错误。但是卫生监管部门、物价部门,均有责任限制医院的肆意涨价和过度医疗行为,如果这些部门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则不会出现今天的"公立医院"变成暴利机构的局面。
在这个公立医院异化的过程中,因为信息不透明,所以存在市场失灵现象;但是另一方面,物价部门和监管部门对于过度医疗、远超过CPI的价格涨幅,监管缺位,而医疗监管部门的“限制竞争、维持垄断”的政策,则起到了火上浇油的作用。可以说,医疗市场的问题,绝大部分都来自于市场垄断和监管缺位,这些无疑属于政府失灵。
绝对权力、绝对腐化。在传统的药监局或者卫生部管理体制下,作为中央部委承担了过多的行政审批等职责,而这些行政权力缺乏能够制衡的力量,无法从制度上保证行政权力和公众利益之间的制衡。在现有医疗体制下,优质医疗资源的供给处于垄断地位,严重缺乏,我们看看三甲医院的人满为患就知道当前的医疗卫生体制基本上没有发挥任何作用。
而当前卫生部发文要统一标准,是一个好事,值得人们津津乐道。不过,在目前的体制下,高科技也是医疗费用的绝对推手,如果这个电子病历推出的是一套或多套软件,那就意味着缴费,意味着电脑和其它电子设备,而如果这个标准被相关机构强制实施,医院肯定是从患者手里挤出来,而我们可以看到,相关的利益获得者会如何处理这些收费,根本没有任何的消息。这似乎与前些时候,以反盗版的名义收费,但收上来的钱却不用来支付版费的事例,如出一辙。
我国的卫生医疗费用支出虽然无法和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而与日本的国家相差不大,但是从我国的医疗服务来来看却非常糟糕,这是值得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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