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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王陨落的警示

(2010-02-01 19:06:24)
标签:

房产

大龙地产

地王

大龙公司

天竺

地王两月游

中午十一点收到短信,全文如下:“北京国土局发布公告,取消大龙地产顺义后沙峪天竺开发区22号住宅用地资格,原因是大龙未签订相关合同,其缴纳的2亿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看完这个短信后,觉得既是情理之中,又是预料之外。

情理之中是因为我通过前面两篇博客的分析,就体现了我对大龙的担心,担心“小龙拉大车”会力气不够,虽然还是希望小龙能腾飞,不过122号的北京市国土局发布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公告(大龙地产就被暂停在北京土地交易市场新的土地出让交易活动的资格,即暂停继续拿地的资格),已将将不好的迹象表现出来了!

预料之外是因为没想到国土局的反应这么快。从大龙1120日以50.5亿拿下北京市顺义区中央别墅区天竺22号地,成为了北京的新科双料地王(总价之王和楼面单价之王),到今天的收回公告,也就是两个月的时间,国土局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将地王收回,也是创了土地拍卖回收的纪录了!

因为今天一直开会,没有时间上网,刚刚闲下来,就上网找了一下,在北京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的网站上看到了公告的原文,原文如下:

20091120日,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公司”)通过拍卖方式以50.5亿元竞得顺义区后沙峪镇天竺开发区22号住宅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编号:京土整储拍(顺)[2009]112号)。

由于大龙公司逾期未签订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土地开发建设补偿协议》,依据《拍卖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取消大龙公司的竞得资格,同时对于大龙公司已经交纳的2亿元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特此公告。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一日”

通过上面的公告,可以看出,措辞简明扼要,但语气很严厉!

纷纷扰扰的大龙地产的地王事件暂告一段落,国土局用一盆冷水将大龙的地王美梦浇醒。

回头看过来,大龙“地王两月游”的原因可能有三:第一是自不量力;第二是替顺义区政府背了黑锅;第三是被其他背后的投资人忽悠了!不过不论是哪一个原因,这“地王两月游”的旅游费用都太大了一点——2个亿!大龙128日的2009年年报是有史以来最靓丽的了,年净利润为33887.76万元,这两个月的旅游费用占到了年净利润的59%,一下去到了一半多!谁将承担这沉重的旅游费呢?除了大龙以外,最终是落到国资委和中小股民的身上,大龙将如何面对自己的股东呢?

大龙地王的陨落给了我们最大的警示:地产有风险,买地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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