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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总不挨冻只能靠自己

(2009-11-21 19:26:57)
标签:

潘总

soho

物业

挨冻

房产

建外SOHO的物业管理出现了混乱,随时面临着停水停电的可能,挨冻的局面有如达摩之剑悬在头上,潘总也不得不屡次亲自出面协调,但效果甚微。

还记得专家们在2003年解读《物业管理条例》时,特别提出要建管分开,希望物业公司能根据《条例》摆脱开发商的控制,能为业主更好的服务。专家们的初衷是善良的,今天的SOHO事件为他们好好的上了一课,如果简单的认为开发商是唯利是图的商人,不可靠;而认为物业就能专业、职业的做好服务管理工作,可能不是很现实。对开发商的有罪认定和对物业公司的无罪认定必然会导致SOHO的今天。

随着购房者的成熟,购房的行为也越来越理性,除了地段、开发商、施工单位以外,物业公司也越来越成为购房者关注的购买要素之一。在二手房的评估定价中,一般会有三个层面的分析,大环境(地段、潜力)是由政府决定;中环境(小区自身的环境)是由物业公司决定;小环境(房屋自身的装修和情况)由房主自己决定。所以在二手房(尤其是两年以上的房屋)的交易中,物业公司的作用就会更大,购买者能直接的感受到物业公司对中环境的服务水平。一套房屋在购买之后是否能升值(或者能有多大幅度的升值),至少有三分之一是由物业公司决定。

所以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上出现了很多房地产公司依靠自身品牌下物业公司的优良服务实现产品的溢价。从万科开始,到目前的龙湖、金科、中海等等,在自己的项目宣传上,物业服务都是浓重的一笔。

建管分开,是行业发展的趋势,是指专业、权责、内容的分开,但是不是就一定是要主体分开呢?可能很值得探究。

房地产开发和物业服务有如生孩子和养孩子。

一个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周期一般在2-3年(大项目按每期算),开发商就如房屋的父母, 象十月怀胎一样孕育了房屋;入住就象是瓜熟蒂落,胎儿诞生;剩下的几十年的物业管理就是养育孩子,物业管理公司就如同老师一样,呵护房屋,让孩子并长大成人,让房屋越来越有价值。

到底是应该由父母对孩子负全责,还是由父母请来的老师负全责?这是一个问题。

个人认为可以探讨一下建管专业分开,但品牌主体一致,让开发商无法甩包袱。

如果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是毫无瓜葛的两家,那房地产开发像是一锤子买卖,开发商取得土地,建完房子,全部卖掉,交给物业管理公司就结束了。

而物业管理开始走上前台,由于入住时明显和开发商站在同一立场,物业公司已经和业主略有隔阂,开头两年,物业公司还是很有收益的,依靠开发商的启动资金;依靠设备设施在施工单位的保修期限内,能节省维修成本;依靠第一年物业费100%的收缴率;依靠大规模的装修管理押金和装修管理费,物业公司还能过上两年好日子。但随着设备设施的迅速老化、园林维护成本迅速上升,物业公司的成本会大大增加,但业主们又期望物业费越来越低,两者的差距就会越来越明显了。不负责任的物业公司也开始准备撂挑子了,在这个撂挑子的过程中,必然形成双输,但最受伤害的是业主,因为物业公司大不了因为不盈利一撤了之,但业主们还要生活在小区里,没有物业管理就会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的生活,SOHO不就是典型的例子吗?

在看看万科、龙湖,房地产开发完成后,交给自己的物业,而自己的物业除了考虑是否能盈利意外,更多的需要考虑自己的品牌。即使物业公司亏损,也可以用开发公司的溢价收入反哺物业公司。

是不是可以探讨将房地产开发和物业公司捆绑在一起,开发商取得土地的年限是七十年,房屋的建设寿命是五十年,那是不是可以要求房地产公司在销售房屋的同时,至少要承担起该小区的物业管理五十年,为了避免出现开发商恶意逃脱物业管理的责任,就从开发公司的利润中征收保证金,由建委负责管理,并按根据履约情况按年返还开发商。如果这样就以避免出现没有社会责任感的开发商金蝉脱壳——用项目公司完成开发,找一家物业公司管理,入住结算后,就直接将项目公司注销,从此消失。

潘总也是一样,这一次的物业危机必定会对他的SOHO品牌形成比较大的负面影响,先不要说潘总要开百年老店的雄心,至少保证今年先不挨冻,想不挨冻潘总就只能靠自己,赶快组建自己的物业队伍吧,给客户提供全程的服务,也能保证自己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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