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子罕篇第九》)
——对这段语录,诸译本的句读有异,对“与”字的理解也很不同。
《论语通译》等译本将语录译为:“孔子很少谈财利,赞同天命,赞许仁德。”这是把“利”理解为“财利”,把“与”理解为“赞同”和“赞许”。该译本在注释中还说:“与,赞同,肯定。一说,‘与’。是连词‘和’。则此句的意思为:孔子很少谈财利、天命和仁德。宋儒程颐就曾说:‘计利则害义,命之理微,仁之道大,皆夫子所罕言也。’但是,纵观《论语》全书,共用‘命’字21次,其中含‘命运’、‘天命’意义的,有10次;共用‘仁’字109次,其中含‘仁德’意义的达105次。由此看来,说孔子很少天命和仁德,是缺乏根据的。”
《论语》译评则将句读改为:“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译作:“孔子很少谈到功利和天命,只赞许仁德。”而上面已经提及,《论语》中共用“命”字21次,不算少吧?所以,这样的句读恐怕也有问题。
《论语别裁》对这段语录,是这样做句读的:“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即将利、命、仁三者作为并列关系,皆为孔子罕言之列。南怀瑾对语录做如是译:“……所谓‘利’,现代的观念每每就只对钱财而言,而在这里的内容,同时也具有‘利害关系’的意思。……对于‘命’,孔子很少讲。……我们都知道孔子思想的中心是仁,但这里又说孔子很少讲仁;再说《论语》第四篇就是《里仁》,全篇都是有关仁的记载,这不是矛盾吗?所以我们讲《里仁篇》的时候,有一个重点,那里所讲的只是仁的作用、仁的性质,对于“仁”本身究竟是什么,《里仁篇》中并没有下定义。所以这里说孔子很少讲“利”,很少讲“命”,很少讲“仁”。这三种中心问题都很难讲。”
上述几种译法把我搞糊涂了。我觉得南怀瑾的说法似乎也难以成立。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句读如何才是正确的;而是“与”字究竟是何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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