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色”非彼“色”——《论语》译文比较(64)
(2009-07-05 08:30:03)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同上)
对这段语录中的“贤贤易色”和“事君,能致其身”二句,诸译有异。下面分而述之。
“贤贤易色”,诸译本有译“尊重有贤德的人,而看轻貌美的女色”(《论语通译》;《<论语>拼音、注释、今译、诵读本》基本相同);有译“把爱好美色的心换成尊贵优秀的品德”(《论语【译评】》);有译“对待妻子,能看重其品德而不看重其容貌”(《论语全译》);有译“看到好的人能肃然起敬”(《论语别裁》)。
上述诸译,各不相同。谁是谁非?按南怀瑾的说法,第一种译法是承袭了宋儒的衣钵的,但他不予认同。他说:“‘易色’,古人如宋儒他们,是怎么解释的呢?他们对‘色’字解作‘女色’、‘女人’、‘男女之色’了。‘贤贤易色’就是看到贤人——有学问道德的人,马上跟他学了。‘易色’,女色都不要了,太太都不要了,在恋爱中的,把女朋友都丢掉了。如是女方,男朋友也不要了。如果真如宋儒的说法,我认为孔夫子不是圣人了。因为圣人,是不会违反人情的。孔子在《礼记》里讲‘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的确是孔子对人生的看法——形而下的,不讲形而上的。(南怀瑾附带指出‘食色性也’不是孔子的话,而是与孟子同时的告子说的。)”因此,南怀瑾对“贤贤易色”的解释是:“我们看到一个人,学问好,修养好,本事很大,的确很行,看到他就肃然起敬,态度也自然随之而转。”
“事君,能致其身”,诸译本大都译“为君主做事,能有献身精神”(《论语通译》;《论语全译》;《<论语>拼音、注释、今译、诵读本》、《论语【译评】》基本相同。)唯《论语别裁》另有别解:“‘事君能致其身’的意思是:不论朋友或同事,他跟你感情好,他了解你、认识你,认为非你帮忙不可,而你答应了,那他就是君,……答应了就言而有信。‘能致其身’,竭尽自己身、心的力量。”究竟谁更准确?有待专家学者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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