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改随笔】所谓“教无定法”,完整的表达是这样的
(2018-12-04 16: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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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改革 |
分类: 杂说 |
涉及“课堂改革”的更新观念、统一认识、规范行为,往往遭遇到非常流行的一个说辞“教无定法”。
殊不知,完整的表达应该是:教学有法,教无定法,贵在得法。
自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那个年代“教学有法,教无定法”的说法开始,不断演绎成“教学有法,教无定法,贵在得法”这浑然一体的当代教育观。
其中三个“法”,第一个和后两个的含义是不同的。第一个“法”,“规律”的意思,教学自有规律可寻,教师要遵循规律来实施课堂教学。后两个“法”,“方式、方法”的意思,教学方式方法是以教学设计与课堂活动等形式体现出来的。
具体说,“教学有法”指的是为实现一定的教学设想,都有与之相适应的教学路径和教学步骤。比如,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相结合,掌握知识与发展智力相统一,传授知识与思想教育相统一;再比如,先学后教,先自主再合作,先熟知再探究;又比如,由浅入深,由低而高,由分而合;等等。而“教无定法”指的是教学过程中的方法并非一成不变。“方法”何来?合乎客观逻辑规律,合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合乎认知规律的方法就是科学的方法。法从道生,法即方法而道即规律。不得道就不可能得法;道法合一,方能游刃有余。故曰,“贵在得法”。此“得法”,可从两个方面来展开理解。一是广大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创造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我们运用这些方法去达到教学目的,即使学科不同其教学方法也具有普遍意义,如精讲法、对话法、演示法、实验探究法、参观法、发现法、情景教学法以及新诞生的任务型教学法,等等。二是当我们使用各种已有的教学方法同时又不断发现更加先进的教学方法的时侯,就越来越深刻地体验到“教无定法”。显然,在进行某阶段的教学或针对某班进行教学时,我们不能拘于一隅而要综合各个因素去寻找可行的方法。每一堂课的教学都是具体设计而又随机应变的,教学方法的采用往往带有教师个性化特点,是教师智慧的体现。教学中最根本的因素是“人”即学生,必须因材施教。有些学生性格外向,善于模仿,课堂上可以予更多的口头表达机会,让他们在活动中学习和表现自己,促进学习的积极性;还有些学生,性情较为内敛,活动预热慢,但喜欢思考分析,对于这些学生我们一方面要鼓励他们积极交流,另一方面也要发挥他们的长处,把他们书面练习上的优势展现出来。如此
说一千,道一万,本质就一点,即让学生抵达目标。
什么目标?新课程标准乃三维目标——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那怎样才能使学生在课堂上掌握知识与技能并在过程中掌握方法,又如何通过课堂教学培养学生正确的情感、科学健康的态度和积极的人生价值观呢?自主,合作,探究。
新课标的这“三板斧”,可以说是我们深化课堂改革的超级武器。
众所周知,当前课堂教学的普遍状况仍然是“教师讲,学生听”。如此陈旧简单僵化,能完成三维目标吗?肯定不能。于是,自主合作探究。现在的关键是,“自主合作探究”作为一种学习方式,我们用怎样的操作体系来真正的落实它。换言之,我们最急需的就是那符合规律的行动研究,亦即我们聚智齐力所探索的就是那切实而具体化的架构。因此,调整状态,拓开视野,采取能够承载新思想新观念的新举措来创建出一个相对科学的大格局,就成为我们课堂改革的根本任务。
“二三四教学范式”就是这个背景下的产物。
结论
教学有法,即教学首先要有一种符合教育规律的一般法则,这个法则具有普遍意义;教无定法,即面对不同的教育对象和不同的教育条件即具体实际,不能盲目照抄照搬,要有个性化的东西;贵在得法,即通过改革创新来完成共性与个性的有机统一,以形成既符合普遍规律又具有个性化特征的教学方法及风格。
教学有法-教无定法-贵在得法,乃三个层次,遵循着“一般-特殊-一般”,而成为一部从低级到高级的和谐课堂发展史。
这部和谐课堂发展史,必将伴随着更多的真实的问题,伴随着问题与问题之间的碰撞衔接,伴随着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互动合作的情景,伴随着我们教师对”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须躬行,心中悟出始知深”的更多的体会,而使学生经历一个完整、连贯、圆通且活跃的思维过程,进而令其核心素养不断地获得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