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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家妇女

(2010-04-14 22:38:56)
标签:

婚恋

良家妇女

征婚

好蓝

原创

休闲

分类: 猛女的说

    不得不承认自己越来越被这个社会边缘化,最起码现在连电视节目都越来越看不明白。

    屏幕上一个清秀女子,一会儿婀娜起舞,一会儿又大秀厨艺,正奇怪这是什么选秀节目,字幕出现:“离异,3-4000每月”。

 

    我的天,难道这是在征婚么?

    妇女解放运动到今天,自立自强早已经成为新女性的自我要求,但是也不至于自强到了需要强调自己月收入的程度吧?

    我们的另一半究竟怎么了?女子有姿色,有厨艺,还自带明码标价的饭票,是不是还不足以吸引他们?

    天哪,人类如此地阴盛阳衰,离生育愿望低下的大熊猫已经不远!

 

    有人提醒,那简短的字幕可能是说:“如果要与这样的女子交友,每月必须给她三千到四千。”

    当真仔细地想了一想:这样的广告不至于上得了电视,应该也就是调侃而已。但是这也印证了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确实也有男子按月给钱的情况。

 

    作为丈夫,如果连家用都不承担,心安理得地让妻子自带饭票,操持家务,养儿育女,恐怕这丈夫有些不够大丈夫。

    但是丈夫们在交给妻子生活费用的时候也难免心生怨言:凭什么就得男的养家啊?男女不是平等了么?这男子养家,不是跟养二奶一个道理了?老婆和二奶还有区别么?

    甚至有丈夫还推而广之:每个月交钱给老婆,这跟每晚交钱给某个女人,有实际上的区别么?不过是批发与零售的区别?

 

    这么说来,良家妇女的概念开始被动摇:什么样的女人才是良家妇女?

    长相清纯,行为娴雅,善于持家,逆来顺受,从一而终,还得自带足够多的饭票,哦麦过得!

    哦,还忘记了,还得要只会生儿子!哦麦过得!

 

    很久以前,曾听到有男子描述过他想要的未婚妻的条件:也不用很漂亮,只要是良家妇女就行了。

    当时傻乎乎地还大为惊讶:天哪!你对女子的要求已经降到这么悲观的程度了?

现在回头想想,这要求够高的。

    只有看到足够多的非良家妇女,才会把良家妇女作为娶妻的标准。所谓的清者不清,浊者才清。

   

    良家妇女与非良家妇女之间是否有雷池界河?是否可以自由来回跨越?想必所有的男子都会异口同声:当然不可以!一日为非,终身为非。

    这里不忍继续讨论良家妇女为非的原因,以及为非的过程中必须要有的角色:男子,而且是为非的男子。

    既然都为非,何苦又把为非的罪名全部交给那女子承担?自己为非之余继续憧憬一个良家妇女为妻?可见如今敢做敢担的大丈夫确实缺货。

    且罢,不了解的事情,不多做讨论。

 

    接下来的问题是:到哪里找得到良家男子,能够配得上这良家妇女明明白白的青春?

    忽然明白了,那电视上辛苦表现的女子,真的不容易。

    只是不明白,那女子居然清纯到依然相信有生之年能够找到良家男子?

 

    又想起有位“网络局 长”的新年规划,一年要跟五百个女人睡觉,其中至少要有两个良家妇女。

    在义愤填膺之余,暗中猜想:这局长挺识货的啊,他也知道良家妇女而今的比例是五百分之二弱。

    够他找一万年的。哎呀,“局长”,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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