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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情109次还不收手有啥猫腻?

(2014-12-24 03: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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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

109次开房偷情

      近日媒体报道了一个热门新闻,说的是在今年上半年,某市民向纪委实名举报,反映自己的妻子与其单位负责人关系暧昧。报道还指,据当事人调查发现,其妻子在近两年的时间内,竟然有109次开房记录。涉事酒店监控显示其妻子确实多次与一男子手挽手出入酒店多次。经纪委调查证实,俩人确实存在不正当关系。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就在纪检部门介入调查后不到两个月,他还发现自己的妻子又有了异常表现,她承认与暧昧对象仍有联系。虽然在其后他妻子表示为了孩子,将会作出改变,希望能维持家庭的完整。

      这则新闻的最大看点是,在不到两年时间里,一对男女偷情109次,这么高频率的偷情记录恐怕是一般人难以达到的,更为有趣的是,他们竟然在被举报、纪委都介入调查后仍然不收手,还保持暧昧关系,还真的验证了“婚外情是一剂毒药”,“偷情像吸毒”。

      中国民间早就对偷情有过形象的比喻,就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大意是偷情是感情生活的最高境界了。如果这件事不沾上那位单位负责人,不与反腐沾上关系,那么这个结局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就远远要比现在复杂的多。如果撇开反腐的因素,或者试想一下,这位妻子的偷情对象只是她的一般同事,那么,这又会是怎样的一种状况呢?

      首先,这么高密度的偷情记录,说明俩人的关系远非一般的出轨,简直到了一般夫妻都自愧不如的地步。这说明,俩人基本上都抛弃了各自的家庭和爱人,过上了另一种如胶似漆的二人生活。

      其次,说明了包括她丈夫在内的人已经默许了俩人的关系。试想一下,这109次开房,不是九次十次,更不是一次两次,不可能没有不透风的墙的,而妻子或丈夫的身体变化,作为自己最亲密的人,是不可能不知道的,要说不知道只能说是装糊涂。而作为男人一旦知道被戴绿帽了,只要不是傻子都会作为最强烈反击的。但是两年后、开房109次才举报,这中间有很多说不清道不明的谜团。

      那么再回到本新闻事实上来,因为他的妻子是与单位负责人偷情,这个便有了看点与猫腻。因为对方是公职人员,还是个单位领导,于是,按照当前反腐态势,一旦沾上偷情、通奸之类,即便没有经济问题,也会被处分的,对于公职人员来说,通奸也是错,是软肋,是不能突破的道德底线。如果单纯因为过去是迫于这个负责人的淫威不敢举报,那值得同情,但是,似乎又不是,因为这个单位负责人只是他妻子单位的,与他没有上下级关系,更威胁不到他本人。那么,剩下的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妻子“太任性”,执意要和暧昧对象偷情。这样,线条就比较清晰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基本上是俩人的感情已经快走到尽头而无法挽回,在妻子偷情无法拉回的情形下,这个男人在挽救无果的情况下,才选择了举报,并且这一招暂时见了效果,女人也选择了妥协。但是,剩下的时间还有待观察,无爱的感情只会拉回来人,并不能拉回来心。这才是关键。

      当然,这里面的分析没有一点原谅公职人员偷情的意思!随着反腐的缰绳越收越紧,官员的私生活也逐步被纳入公众的视野,特别是某些官员因为通奸被查处,更加彰显出了党中央对于官员私德的管理与重视。而某些官员也就是因为私生活的放纵逐渐滑入腐败的泥潭,可见,对于官员私德的管控,在一定意义上就是预防和反对腐败。这根缰绳是应该始终紧绷不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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