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一对恋人,男友却在朋友怂们的恿下起了坏心思,为寻求刺激、博取朋友开心,设计将女友灌醉后,他又与四个朋友共同轮奸女友,致使女友身心遭到严重摧残。面对这样的男友,女孩怒而将其一伙人告到法庭。近日,某地的检察机关以强奸罪对5个犯罪嫌疑人批捕。
据报道,2014年6月20日凌晨3时许,犯罪嫌疑人周某与楚某、吴某、陈某、尹某一起喝酒时,主动提出约其女朋友滕某出来喝酒,图谋灌醉滕某后轮流与滕发生性关系。众人经合谋达成一致后,轮番敬酒,直到被害人喝醉,意识迷糊。几人将被害人抬至周某位于白云区联边村某工厂宿舍,乘被害人被灌醉无力反抗之机,将被害人轮奸。
这是典型的交友不慎。这个案例中有几个问题掐中了人们的“痛点”。第一,什么是伤天害理?这个案例就是典型的伤天害理。伤天害理的前提是无法无天,虽然未见这些人是否是文盲,但起码是法盲,至少是藐视法律。这恐怕是伤天害理一类人的通病。虽是个案,但是,却屡见不鲜。在台湾和内地都有典型的案例。可见,需要依法严厉打击。第二,又都是酒与性的问题。但是,这个案例却非客观放纵,而有主观故意。也就是说,这伙人故意是用酒作为工具,通过灌醉受害人而达到其目的。第三,让人防不胜防。犯罪操刀手是受害女孩男朋友,俩人是恋人关系,按道理,这个男人应该是自己女朋友的保护神,结果却正是自己的保护神、自己最信赖的人害了自己,这恐怕是受害女孩没想到的。但是一个人的品行通过都会通过言行不经意暴露出来,藏得了一时可藏不了一世,可见女孩子还是缺乏了鉴别力,结果交上了损友。
无论如何,这个案例都让人痛心。因为图一时之欢,一起案件就有6个年青人未来自毁与被毁。虽然这也是个个案,从整个社会来说只是“大海中只一滴”,但是具体到每个家庭来说都是巨大的不幸。对于加害者来说,虽然咎由自取,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也不乏令家庭和社会反思的地方。还有一个就是,古人就告诫过,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还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但是到了今天,我们仍然无法破解这个魔咒。试想一下,如果当时有一个人反对这么做,也可能事情就会产生逆转。这也从另外一个层面告诉人们,一个坏人可能起不了多大的波澜,但是当这些坏人聚集到一起时候,可能会产生更大的社会破坏性。建设和谐社会的最低要求,就是要发现并转化那些不和谐的因素,将其对社会的危害性降到最低。这个应该值得社会管理者深思。不能仅仅通过法院一判刑就一了百了,而应该对相应的管理者也应该提出警示,至少要对案件发生地、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社区、街道进行问责,是指更好担负起社会管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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