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向丈夫求欢被拒,继而夫妻上演“全武行”,扰得邻居不得不报警求助,这样的情形以前几乎很少见到。人们广为见闻并且能够接受的,一般都是丈夫求欢不成继而发展成为家庭暴力,而且这已经成为生活惯常。
不过,发生在本月10日的故事,彻底颠覆了我们的常态性思维。当天晚上9时许,小区居民陆续听到有人打骂声和呼救声,于是大家都起来探明情况。此时,大家发现一名30多岁的男子正在追打一名女子,那名女子看到有人就大喊救命。为此,小区居民赶忙拨打电话报警求助。
派出所社区民警杨警官接到报警后来到现场,根据报警人提供的信息找到了打架的那户居民家,此时一名女子正在门口哭泣,其家中则是一片狼藉。经询问,得知打架双方是一对夫妻,但民警问及夫妻俩大打出手的原因时,夫妻俩却一脸尴尬。
原来,当晚夫妻俩上床休息后,妻子就向丈夫求欢,丈夫不愿意,在这样的诱因下,两人又牵扯到一些别的事情进行大吵,随着吵架的升级,继而摔起东西、相互推搡,最后演变成一场惊动几个楼层的“大战”。
民警了解情况后,对夫妻俩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希望他们好好沟通彼此体谅,不应该因为一点小事就吵架打架,作为丈夫更加不能对老婆施加拳脚。在民警的劝导下,夫妻俩均表示意识到了自身的错误,以后一定会多加注意。随后,丈夫主动提出带妻子去医院检查一下看有无受伤。
这恐怕是近期媒体报道最为劲爆的夫妻生活话题。一直以来,国人忌讳性的话题,哪怕是夫妻正常的关系也不愿意多涉及。同时,因为男人处于强势地位,一般涉及到这个话题时候,女人多半都是受害者或者是被动地位,出了这样的事情,不是觉得是鸡毛蒜皮,提不上桌面,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警察也认为这是人家的私生活,没有必要干预,结果有的酿成祸患,甚至是命案。
合法夫妻关系本身,包含了男女双方有性生活的权利与义务内容,建立在合法婚姻关系基础上的婚内性生活的合法性不容置疑,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不发生性行为,不符合婚姻关系的原则。从这个案例来看,一方面丈夫不愿意尽义务也只是个短暂的问题,并非生活常态;再者,这种法定的义务履行,本身也是个无法进行量化的尺度,也就是说,这纯属双方愉悦的感受。因此,双方都不要因为一次不配合的生活就夫妻反目,甚至是大打出手。夫妻双方不论哪一方争取性权利都是正确的,但是,必须方法得当,当一方因为身体情绪等障碍时,另一方应该体谅。这也是确保家庭和睦的要件之一。
这个案例还值得关注的在于,在男人强势的社会里面,女性一般在夫妻生活中处于从属位置,也就是说,即便在床上通常都是男人为主导的。而这个案例中,女性主动来主导夫妻生活,并且在没有达到目的后高出这么大的动静,实属例外,这个反映出当下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有了切实的提高,性观念也有保守趋于开放,这也是社会前进的标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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