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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南京de彭宇要幸运得多

(2007-09-11 09: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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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

生活感悟

彭宇

助人为乐

被诬陷

分类: 城市表情
    近日南京发生的小伙子彭宇扶倒在公交车站老太太、送她去了医院,结果被告上法庭,赔偿老太各项损失45876.36元。(《扬子晚报》9月5日) ,从而引发了一场“有人摔倒,你扶不扶?”的讨论。
    写下这个题目的时候,心理有些怪怪的,本来助人为乐是中国民族的优良传统,可是救人反被诬陷,这个社会就不得不重新思考了。这也使得我不禁想到自己经历的一件事。但是,相对于彭宇来说还算幸运的。 前不久,我在早晨上班的时候,迎面走来一位老太太。她已经70多岁,看样子是从前面的环城公园锻炼后回家。可就在我前方不足5米远的地方,老太太忽然一个趔趄,就倒在地上,她挣扎一下,想爬起来,但是,没有成功。
    见此情景,我快步上前,从她的背后想抱起她,可是走近才发现,原来,老太太是掉进人行道上一个城市公用小窨井里,而且由于是一只脚滑下去的,留在上面的那只脚已经被扭断了,顿时断骨刺破皮肤鲜血直淌,这是我有生以来见到过的最严重的伤!见到这种场景,心理还是有点紧张,我赶紧把老太太抱起并让她坐下,告诉她用手压住创口,防止血流的太多,一面快速拨打120和110。但由于才7点多种,120打通没有人接听,我迅速拨打110,并请他们通知120,5分钟后我拨通110,告诉他们老太太受伤情况和具体方位。这个时候,周围开始围观了一群人,但是他们都不知道具体原因。为了让老太太家人及时赶到,我又要她把家里的电话告诉我,及时和她的儿子联系上了。大约10分钟左右,110、120和她的儿子都相继赶到,120救护人员迅速拿着担架跑过来,把老太太做简单的止血处理后,呼啸着警笛送往医院。110也看妥了现场。看到一切安排妥当,我也放心并准备离开。考虑到老太太是被窨井伤着的,可能要和城市管理部门交涉,我又把自己的手机号码留给她的儿子,告诉他,如果需要作证可以找我。直到此时,我才重新上路。
    第二天下午,我还在外地公务,当地一家晚报的记者循着我留下的电话,向我求证,我完全按照当时的真实情况做了详细的说明。后来老太太被窨井“咬”断腿的新闻在晚报上刊出,城市公共管理部门也到了医院看望了住院的老太,并承诺医药费全由他们支付。
    回到单位后,我没有向任何人提及此事。但这一切恰巧被我的一个同事路过时看到了,而且他和我的直接领导说了,我没有当回事,感觉这一切都是应该做的。看到南京的新闻,我心里多少有点儿毛,说实话,我当时经历的那情景和南京的这一幕颇为相似,而且救助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去想,根本就没有想到会不会有什么后遗症。如果老太太也一口咬定是我撞的,那我岂不是浑身是嘴也说不清了。幸运的是,我这个行为虽然没有得到褒奖,但也没有被陷害。不过说真的,我现在反倒真有些后怕了!
 

请您支持,别忘了我比南京de彭宇要幸运得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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