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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商标法,釜底抽薪维权计

(2012-10-18 23: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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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一朋友在某种特殊情况下被迫妥协签下将自己名下商标转移给某人的协议,但暂时未办理过户。

后朋友在某个行业新注册商标,而某人知道我朋友会投入大量财力在新商标宣传上,就赶紧将和此行业有一定经营联系但又非类似的行业注册了同样的商标,但字体不一样。朋友非常生气但是又没有办法,问计于我。

作为律师怎么可能轻易认栽?

      因此,我出了一点主意:由于你的商标还没有过户至某人名下,而某人已经开始用你的商标生产商品,你直接告知某人现在要向工商部门投诉你的商标侵权,即使某人通过诉讼强制将你的商标划走,也是一年半载的事情了。

      这一年半载某人不能生产商品和已经生产商品的损失恐怕远远比某人来抢注你的类似商标得到的利益更大。以此作为条件,要求某人放弃抢注的商标,你也就放弃投诉到工商局或者起诉其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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