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商标法,釜底抽薪维权计
(2012-10-18 23: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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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一朋友在某种特殊情况下被迫妥协签下将自己名下商标转移给某人的协议,但暂时未办理过户。
后朋友在某个行业新注册商标,而某人知道我朋友会投入大量财力在新商标宣传上,就赶紧将和此行业有一定经营联系但又非类似的行业注册了同样的商标,但字体不一样。朋友非常生气但是又没有办法,问计于我。
作为律师怎么可能轻易认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