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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商,你以为把河南航空换个马甲,我们就不当他是

(2010-08-28 22:58:19)
标签:

杂谈

分类: 社会话题

河南工商,你以为把河南航空换个马甲,我们就不当他是河南公司了?

    伊春空难后,河南工商局将发生空难的河南航空恢复为鲲鹏航空。理由是非河南人投资的河南航空,这次空难后,对河南造成了不良影响。

看到这则新闻的时候,不禁让人怀疑河南工商局领导的智商是否未成年,甚至处于幼儿时期。

从情理上看,当年为了鲲鹏航空落户郑州并更名河南航空,作为河南名片显示河南实力,河南省政府为其融资行为大开绿灯,当年工行河南省分行就向鲲鹏航空公司意向性提供100亿元的融资支持,并且在政策上多方倾斜,并准备注资河南航空成为股东。后来由于拟出让股权的李泽源出事,转让股权一事才搁浅。这个事实系媒体公开报道,说明了河南政府曾经以河南航空为自豪,鲲鹏航空更名为河南航空,实际是双方郎情妾意一拍即合。河南政府也曾经想借此进入航空业。

虽然河南政府最终没有注资成功,但是河南航空的住所地在河南,税收缴纳到河南财政,鲲鹏更名为河南航空的时候,你们就没有想过作为一个航空公司,空难是不可能绝对避免的吗。如今真出事了,就以河南工商没有在公司占股份为由,把公司名称都给剥夺了,典型的过河拆桥,背信弃义,出尔反尔行为,这种行为,如果出自一市井无赖还不奇怪,但是出自有五千年文明历史,正在进行伟大复兴的国度的文明发祥地之一的省级政府,其荒唐程度可真是令人瞠目结舌,政府信用就是在这样的闹剧中消耗殆尽。

 从法律上看,河南工商也完全站不住脚,其以《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在使用中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认定为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予以纠正。”为由撤销河南航空的名称是错误的。

首先,河南航空的名称没有对公众造成欺骗和误解,此航空公司,总部的确在河南省会,工商主管部门也是河南省工商局,也是河南的重要纳税人。不出意外的话,公司员工,河南人的比例应该最高。河南也没有其他航空公司,因此,对公众谈不上欺骗和误解。

其次,也没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河南省工商局公开言论称“给未在河南航空投资的河南政府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河南省工商局的这种言论太不严谨,根据规定,应该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才能注销。请问河南省工商局,损害了谁的权益?有人报案吗?经过司法裁决确定是否损害吗?

 河南省工商局说河南航空影响了河南省的利益,其实和老刘的儿子说你影响了老刘的利益,所以要制裁你是一个道理。有何公正可言,法治精神荡然无存。

 最后总结一句,河南航空的空难并没有给河南人抹黑,但是河南工商局的这种做法,真的给你们抹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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