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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给盲人做代理人,立案就出状况了。
(2008-03-31 15:00:18)
标签:
杂谈
分类:
办案手记
第一次给盲人做代理人,立案就出状况了。
昨天去给L师的案子办理立案手续,但是以前没有过为盲人代理的经验,按照常规让当事人在诉状上签字后,就去办理立案手续,但立案庭法官说:当事人眼睛都看不到,如果你们写的诉状当事人不同意,受了误导签字咋办,眼睛都看不到诉状,怎么能签字呢,万一签字时假的怎么办?我说:我念给当事人听了的,当事人同意才签字。法官:这个必须要盲人盖手印。我也不便坚持我的观点,就去重新盖了手印。其实法院的理由比较牵强,手印和签名有同等法律效力,都体现出自己的真实意思,也都是可以通过鉴定确定真伪的,个人认为实在没必要对盲人的诉状做特别规定。
今天下午要去中院领两个案子的判决书,然后再去成华区法院办理立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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