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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办案手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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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什么可以保护你?
ABCDE等等二十多个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甲发生劳资纠纷并从区法院打到中院,A为生产线工人,数年前进入甲单位工作,当时甲单位大股东的兄弟开了乙公司,同日乙公司给数十名劳动者开具风险金收据并收取风险金,此数十名工人后来都实际为甲单位工作,但部分和甲单位补签了合同,部分没有。劳动者A就是没有合同的,BC有合同。 发生诉讼后,BC在诉讼中作证,表示A也是甲单位员工。终审裁判表示BC同时也在和甲单位打官司,所以其是利害关系人,证言没有证明力。判决A和甲单位没劳动关系。 劳动者,谁可以保护你?这是又一个鲜活的教训,从来没有神仙皇帝,只有靠自己,当法律的解释可左可右的时候,劳动者往往都是被忽略的一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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