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说“两仄夹一平”的“孤平”说
(2015-09-08 18: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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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说“两仄夹一平”的“孤平”说
在近体诗的格律中有一种禁忌,就是不可犯“孤平”。什么叫“孤平”呢?现实中有两派,或者说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一字(如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则为第三字)必须用平声;如果用了仄声字,就是犯了孤平。(因为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一个平声字了)”(见王力《诗词格律》)另外一种观点是:“‘孤平’实指一平被两仄所夹。”更顺畅地说就是:孤平即是两仄夹一平。(见启功《诗文声律论稿》)
按照“两仄夹一平”(孤平)的这种观点,所谓的“孤平”可就多了——
“平平仄仄平平仄”句式就可能出现“仄平仄仄平平仄”或“平平仄仄仄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式就可能出现“仄仄仄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句式就可能出现“仄仄平平仄平仄”或“仄仄仄平仄平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句式就可能出现“仄平仄仄仄平平”。等等。
《诗文声律论稿》说:“律句中忌‘孤平’”。(其实,按照《诗文声律论稿》另处所说,有的“孤平”是完全可以不忌的)这样就有一个问题摆在了人们的面前:那么应该怎么“忌”呢?有两个办法:一个是严守格律,尽力避免不使之出现“两仄夹一平”(孤平);另一个是实在避免不了而一旦出现“两仄夹一平”(孤平),就应该设法去进行补救。下面让我们来仔细看看《诗文声律论稿》对“两仄夹一平”(孤平)的相关叙述——
“除了五言B式句(即“平平仄仄平”)外,无论五言、七言的首字,都可以更换。”“七言句首,没有任何限制。……孤平完全可以。”——据此,我们可以将“仄平仄仄平平仄”与“仄平仄仄仄平平”中的这两种“两仄夹一平”(孤平),置之度外,听之任之。
“拗句在联中……两句全拗时,配搭的情况,较常见的是上句拗第几字,下句也在那个部位拗一字。”即所谓“对拗”。——据此,“平平仄仄仄平仄”,其第五字拗仄而成为“两仄夹一平”(孤平),我们也可来一个“对拗”:即将其对句的第五字也跟着“拗”。按:“平平仄仄平平仄”这种句式,其第五字拗仄,多称之为“小拗”,可以救,也可以不救。在《全唐诗》的近体诗中,这种“小拗”不救的实例举不胜举。
“五言B式句(即“平平仄仄平”)首字不能更换,是因为它如换用仄声,则下边一字便成为两仄所夹的‘孤平’,声调便不好听。”又说:“句中丙丁一节(按五言即为一二两字)不可孤平。”不言而喻,如果是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则第三第字不能更换,不可使之成为“孤平”。——但是,如果要是实在避免不了而一旦成了“孤平”,那应该怎么办,或者说应该怎么补救呢?《诗文声律论稿》并没有涉及。
“仄仄平平仄平仄”,这是近体诗的一种特定格式。这种特定格式,据有人统计,其在《全唐诗》中的使用率竟然比正常格式还要多;而且在唐代就连格律最严谨的试帖诗也容许使用。《诗文声律论稿》对于这种“两仄夹一平”(孤平),只说了一句:“亦是常见的普通拗法。”而对于另外一种所谓的“双孤平”(“仄仄仄平仄平仄”)则更是只字未提。
自唐宋至明清,一直来都没有关于“孤平”的明确定义。因而,对“孤平”进行探索,无疑是正面的。但是,在对待“孤平”的问题上,我认为不光要指出什么是“孤平”,更为重要的是,在实在避免不了、一旦出现了不该出现“两仄夹一平”的“孤平”(特别是出现了“仄平仄仄平”(七言“仄仄仄平仄仄平”)这样“两仄夹一平”的“孤平”)时,须要给出如何去解决的办法。然而在这个层面上,我们从《诗文声律论稿》里所能读到的却只是这样两个字:“阙如”。因此,我认为“两仄夹一平”(孤平)之说,只是指出问题,而没有给出如何去解决问题的办法,这就如同一个人只有一只脚一样,到底还是难以站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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