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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音乐必修课程“音乐编创”模块内容要求(高中新课程提要之一二三)

(2018-12-07 04:23:18)
标签:

高中

音乐

必修

分类: 教育励志

1. 依据歌曲、乐曲的主题材料及情绪,进行即兴唱、奏等编创活动

2. 了解音乐材料组织与发展的一般规律,学习音乐创作必须的基本理论知识,初步掌握音乐作品的常规结构及音乐编创的基本方法。

3. 参与以歌曲编创为主的创作实践,尝试为旋律编配歌词、为歌词谱曲、为歌曲加写前奏或编配简易伴奏等。

4. 依据教师或教材提供的材料和方法,编创一段完整的旋律(8-16小节),或利用多种声音材料完成某一主题的命题创作。

5. 运用五线谱或简谱较准确地记录习作,并通过唱、奏或多媒体等方式表现、展示自己编创的作品。

6.在电脑、移动智能终端或其他媒介上,运用软件进行简单的音乐编辑和创作(有条件的地区适用)。

7. 对自己、他人或集体的编创习作做出较为客观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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