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音乐必修课程“歌唱”模块内容要求(高中新课程提要之一二一)
(2018-12-05 04:23:28)
标签:
高中音乐必修 |
分类: 教育励志 |
1. 了解不同题材、风格、形式的声乐作品及相关知识,感受人声的艺术表现力与美感。
2. 参与合唱、重唱、独唱等实践活动,在歌唱中学习并逐步掌握歌唱的基本方法与技能。
3. 在独唱中,深入理解作品的风格及表现要求,并依据自己的声音特点,自信而有表现力地歌唱。
4. 在重唱中,独立承担一个声部的演唱任务,并能与其他声部默契、和谐地合作演唱。
5. 掌握合唱的基本技巧,积累多声部演唱的经验。在合唱中,能够倾听其他声部的声音,在音准、音量及音色等方面保持各声部间的和谐与均衡。理解作品的艺术内涵和表现要求。能对指挥的动作作出恰当的反应。
6. 具备识谱能力,较熟练地运用乐谱学唱歌曲。
7. 能对所唱歌曲的风格特点、情感、意境等进行初步分析,并对自己、他人或集体的演唱做出较为客观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