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性质和学科核心素养(高中新课程提要之一〇五)
(2018-10-29 04: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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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性质学科素养 |
分类: 教育励志 |
课程性质
识与技能、增强信息意识、发展计算思维、提高数字化学习与创
新能力、树立正确的信息社会价值观和责任感的基础课程。
学科核心素养
具备信息意识的学生能够根据解决问题的需要,自觉、主动地以
恰当方式获取和处理信息;能够敏锐感觉到信息的变化,分析数
据中所承载的信息,采用有效策略对信息来源的可靠性、内容的
准确性、指向的目的性作出合理判断,对信息可能产生的影响进
行预期分析,为解决问题提供参考;在合作解决问题的过程中,
愿意与团队成员共享信息,实现信息的更大价值。
问题解决方案的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思维活动。具备计算思维的
学生,在信息活动中能够采用计算机可以处理的方式界定问题、
抽象特征、建立结构模型、合理组织数据;通过分析、判断和综
合各类信息资源,运用合理的算法形成解决问题的方案;总结利
用计算机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并迁移到与之相关的其他问题
解决中。
资源与工具,有效地管理学习过程与学习资源,创造性地解决问
题,从而完成学习任务,形成创新作品的能力。具备数字化与创
新的学生,能够认识数字化学习环境的优势与局限性,适应数字
化学习环境,养成数字化学习与创新的习惯;掌握数字化学习系
统、学习资源和学习工具的操作技能,用于自主学习、协同工作、
知识分享与创新创造,助力终身学习能力的提高。
和行为自律等方面应尽的责任。具备信息社会责任的学生,具有
一定的信息安全意识与能力,能够遵守信息法律法规,信守信息
社会的道德与伦理准则,在现实空间与虚拟空间中遵守公共规
范,既能有效维护信息活动中个人的合法权益,又能积极维护他
人合法权益和公共信息安全;关注信息技术革命所带来的环境问
题与人文问题;对于信息技术创新所带来的新观念和新事物,具
有积极学习的态度、理性判断和负责行动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