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预习:老北京的老妈妈论:过年禁忌和平时禁忌。
(2017-01-25 0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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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禁忌 |
分类: 传统文化 |
过年禁忌:
从除夕至初五:
妇女不参加祭神、祭祖。
不接待妇女(出嫁的女儿出外)拜年,但是女儿拜年后不能留宿娘家。
不得吵架。
不准说“破、打、杀、砍、病、死”等字眼。
小孩不准哭闹,大人不准打小孩。
不要打破盆碗,一旦失手马上说“岁岁平安”。
不准扫地、倒垃圾和泔水。
不准动刀、剪、针。
不准看病、吃药。
春节不准花钱。
不准蒸、炒。
正月:
新婚少妇不宿娘家。
不嫁娶。
不做鞋。
不剃头。
主妇不洗脚。
妇女初十、二十、三十忌针、二十八忌桑麻。
二月:
初一、初二妇女忌针。
坚持平时禁忌:
清早没有洗漱和早餐,不要向别人讲自己做得梦。
吃饭和躺在床上不得说活。
吃饺子和馄饨不得计数。
吃饭不得掉饭粒。
一碗饭吃完如需要必须说“添饭”,不得说“要饭”。
筷子不得插在盛好饭的碗里(那是祭祀死人的)。
不得用筷子敲碗碟。
不得隔着面前的菜品去取远处的菜品。
长辈没有吃完,晚辈不得先行离桌。如确需先离开,一定要说明原因,最后说“我先偏了,您慢用。”
不得吧唧嘴,喝汤吸溜声。
吃饭时不得用筷子打宠物。
天黑以后不得说“鬼”和“贼”。
洗脚水不得在寝室过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