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自然资源(《北京地情概览》录与评之七)
(2016-09-20 05:59:19)
原文:
“第二节 自然资源
一、土地资源
北京市境内国土面积为16411平方千米,其中山区面积为10072平方千米,平原区面积为6339平方千米。---90年代初,---北京市境内土地总面积为164.3万公顷.---
二、水资源
2013年,北京市水资源总量24.8亿立方米;地表水9.4亿立方米;地下水15亿立方米左右,人均占有量118.6立方米;全市供水量36.4亿立方米。
三、矿物资源
主要有煤、地热、铁、铬、钼、金、银、水泥用灰岩、玉石、白云岩、大理岩、花岗岩、陶粒页岩、铸石用玄武岩等。”
点评:
1.本节内容缺气候资源、森林资源等重要类型,严重不足。
2.对“土地、土地资源”等概念混淆。土地是陆地表层一定范围内全部自然要素相互作用形成的自然综合体。因此某一区域的土地面积与国土面积相同。土地资源则是指目前和可以预见到的将来,可供农、林、牧业和其他各业利用的土地。本段文字中的“土地”均应改为“土地资源”
3.在此不应使用平原区这种说法,应该就是“平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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