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老通辽回眸”之五 曾影响了通辽城格局的小人物
(2015-12-13 04:15:57)
标签:
转载 |
分类: 内蒙资料 |
曾影响了通辽城格局的小人物
—刘振亭
本文连载于2012年2月22日《科尔沁都市报·科尔沁往事》
通辽建镇之初,因这里还是一片大草滩,人烟稀少,交通不便,因此,荒务总办设在百里之外的辽源州(现吉林省郑家屯)。郑家屯开埠较早,1875年(清光绪元年),设置梨树、康平两县,郑家屯隶属于康平县。1880年(清光绪六年),在郑家屯设立分防主簿。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设辽源州,衙署驻郑家屯,隶属于昌图府。巴林爱新荒当时属辽源州治下。此时的郑家屯已是商贾林立的商品集散地。正因为这里经历过周边多次放荒,一些嗅觉灵敏的商人对如何利用放荒之机赚钱谙熟于心,轻车熟路。
那么,刘振亭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说起来,他只是荒务总办的一个收支员。所谓收支员,其权力范围绝不仅仅是“一收一支”,而是荒务总办的财务总管一类,手中掌管着随时收纳的大笔现银。正是这个职务,给了刘振亭迅速发家致富的契机。巴林爱新荒正式“出示招领”,就有了大把的银钱进账,精明的刘振亭利用这些公款,转手盈利,捞取第一桶金。
在郑家屯街,当时有两家较大的当铺,一家叫世合当,另一家叫裕胜当。巴林爱新荒务总办在辽源州挂牌办公,嗅觉敏锐的当铺老板意识到发财的机会到了。两家老板是怎样与刘振亭勾结在一起的,已无从查考,但从此后形成的利益链可以看出他们之间相互利用,共同分赃的非正常关系。刘振亭利用手中权力,将放荒的土地作为抵押物,以一元八角小洋抵一两白银,分别由两家当铺卖出,刘振亭从中坐收渔利。
他一面占着便宜,一面在社会上公开扬言说:巴林爱新荒有人卖没人买。以此来掩饰自己的贪婪行为。由于刘振亭暗中破坏,频频作祟,使得巴林爱新荒务局的丈放工作受到了极大地影响,迟迟不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