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当政时依然大兴文字狱,典型案例有:
乾隆二十年,查出内阁学士胡中藻诗中有“一把心肠论浊清”、“天非开清泰,斯文欲被蛮”等话语,认为是诋毁大清,结果胡被斩立决。重臣鄂尔泰因为是胡的老师,被从贤良祠撤祀。此案实际是为着消除鄂尔泰和张廷玉的朋党之争。
乾隆四十六年,大理寺卿尹嘉铨退休后要求为其父(曾任吏部侍郎)赐予谥号,并且在文庙陪祀。乾隆大怒,派员检查尹的著作,认为其中悖逆之处颇多。最后尹被绞死。
著名诗人、内阁学士、礼部侍郎沈德潜死后,发现其遗稿中把替乾隆“捉刀”的诗作都收集起来,以表示是他作的。乾隆非常厌恶,以沈的诗中有“夺朱非正色,异种也称王”之句是诽谤大清为由,把沈的尸体挖出来示众。
乾隆四十三年,发现死去的诗人徐述夔作的诗中有“大明天子重相见,且把壶儿搁半边”之句,认为是以“壶儿”谐音“胡儿”诽谤大清,将徐开棺戮尸,其孙子等解到北京斩首,诗集悉数销毁。
乾隆四十三年,赣榆县秀才韦玉振为其父刊印文集,其中有“佃户之贫者赦不加息,并赦屡年积欠”等话语。乾隆认为属于僣妄,将韦杖责一百,流放三年。
乾隆四十六年,孝感秀才程明禋为朋友代拟贺幛,有“创大业于河南”的违碍之语,因此起了纠纷,闹到官府。官府搜查程的寓所时,发现禁书,以及批注“文籍虽满腹,不如一囊钱”等诗句。最后程被凌迟处死,弟弟斩立决,妻子和三个儿子及一个侄子发给功臣家为奴。
乾隆四十七年,安徽巡抚上奏歙县秀才方国泰隐藏其祖父所写的悖逆诗集,其中有“问谁壮志足澄清”、“梦里哀鸿听转明”等句,有“厌清思明”的意思。最后方国泰被杖责一百,流放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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