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贾平凹“嫖娼被抓”以“写字”脱身?

(2007-05-23 16:18:41)
标签:

杂谈

文化

娱乐

贾平凹

嫖娼

写字赎身

未艾博客

分类: 未艾娱乐
自《生活新报》5月23日的消息称:昨日凌晨1时许,一位自称“人民警察”的网友在天涯网站舞文弄墨及天涯杂谈中爆料著名作家贾平凹嫖娼被抓,以写字充抵罚金后由家人接走。一时间,这一传闻被网友纷纷转载,各种猜测也甚嚣尘上。不过,贾平凹随后对此事进行了辟谣。
 

该网友自称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派出所民警,其在帖子中称:“我是西安市南院门派出所的一名警察,近来发生的一件事情,令我对中国作家产生绝望:著名作家、西安文联主席贾平凹,在西安嫖娼被抓。”他记述道:“在我所在的南院门派出所,贾平凹自己要求交罚款,被警方拒绝,并打算通知西安的媒体来派出所采访。贾平凹主动要求为大家写字,考虑到老贾的字最近很值钱,办案人员同意了他的请求,有关人员准备了纸张笔墨,贾平凹写了一夜的字,充交罚金。天亮后,贾平凹电话通知家人拿来图章,逐一盖了印章,才尴尬地走出派出所。”

 

看罢消息,就特别好奇,为何有人拿大作家贾平凹娱乐一把呢?“人民警察”的爆料的确有许多漏洞,也经不住推敲。

 

头脑再简单的人都知道白纸黑字的厉害,况聪明透顶的贾平凹,他会在被抓后以字当罚金落下笑柄以脱身?嫖娼罪不至死,何以要靠写字来自救?贾平凹的字就值那点罚金吗?所以不可信。此其一。

 

其二,贾平凹在第一时间辟谣,说明他身正不怕影子斜,如果他嫖娼留下几幅字是为“证据”,他还有勇气出来辟谣并追究相关媒体并造谣中伤者的责任吗?如果我们没有记错,前段时间,某个重量级相声演员可是在媒体穷追猛打下回应被指“嫖娼”的,可见贾平凹的性情就是不一样。一如他的小说。

 

其三,“人民警察”所在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一律以“不知道”拒绝记者采访,说明两个问题,一是他们知道这个是内部同志的有意炒作,二是他们真不知道有这么个帖子惊动了无数人,怕说错话惹来更大的麻烦。

 

其四,退一万步说,即便贾平凹真要做很多男人都想做的事,或者真想去“体验”生活积累“素材”,也不会不小心地直奔嫖娼目的地,打无准备之仗。现在很多宾馆什么藏小姐的地方中,有很多是被警方“重点保护”对象,这是事实存在。精明的贾平凹不会选择这样的地方而甘愿冒巨大风险?

 

该网友还在帖子中大发感慨:“这是一名年轻的警察,眼睁睁看到的一幕。我曾经是文学爱好者,也曾经阅读和搜集了贾平凹的所有著作。但,眼前这个为嫖娼而被抓,写了一夜的字而充交罚金的人,难道真的就是我们心目中的文化精英?著名作家?文坛领袖?”在帖子结尾,他还义正词严地表示了对贾平凹本人和当代文坛的绝望:“贾平凹,你就这样,把自己糟蹋,再把我对你的崇拜撕碎!贾平凹,你太不爱自己,也不尊重自己的职业!”

 

看到这里,我宁可相信“人民警察”是眼睛走光,把一个冒似贾平凹的人误为贾平凹,也或者“人民警察”是文学爱好者,灵感一来,就将错就错,凭“想象”编织了那么一段言之凿凿的重磅“新闻”。以我的推测,“人民警察”还会附带在几家媒体后面,成为一个炒作源。然后他也足够的心理准备,如果贾平凹真的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形象,执意追究相关诋毁他声誉者的责任,“人民警察”也会出来认错。不管付出什么代价,他都靠诋毁贾平凹而成功地炒作了自己。

 

事件正在发展过程中,我想,媒体是应该承担比个体发言者更多的法律责任、至少是更多的道德责任的,因为没有媒体的不负责任的爆料传播,又有谁知道贾平凹“嫖娼”是一个伤害作家本人同时也伤害他的忠实读者的假新闻呢?

 

今日最新文章:

 

写给李宇春:为爱,学会遗忘伤害

http://blog.sina.com.cn/u/3d98fb7b010009eo

 

口述:我得娶给我生儿子的“小姐”吗?

 http://blog.sina.com.cn/u/3d98fb7b010009cv

 

倾诉:性梦终结了我和男友的恋情

http://blog.sina.com.cn/u/3d98fb7b01000980

 

职场:如果你不幸遭遇小人上司怎么办?

http://blog.sina.com.cn/u/3d98fb7b01000981

 

不一样的床不一样的高潮

http://blog.sina.com.cn/u/3d98fb7b010009ce

 

口述:老公趁我熟睡进入是强奸吗?

http://blog.sina.com.cn/u/3d98fb7b010009b3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