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爹的来电,说晚上要在奶奶家住,晚上尊旨去我爸爸那儿替他遛狗。在经过了漫长的北三环堵车变奏曲之后,我终于来到了位于西四环的世纪城。都到小区门口了,忽然想起来没有打我爹的家的钥匙……我完全被自己震惊了,再回家取倒不是不可以,但一来车费昂贵,二来我们家那谁已经在演出场地等着我,打算一起看变色蝴蝶的演出。我捶胸顿足,深深地认识到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的至理名言多么的至理名言——连我这么一个一向以靠谱著称的80后,终于也犯下了忘带钥匙这样的低级错误(我就是在表扬自己,怎么着吧)。
怎么办呢?只好打电话给远在顺义的爹的,看他能不能找别人帮他遛狗,实在不行只好不看演出回安贞拿钥匙了……
电话过去。
我(语调充满自责):我刚刚到世纪城……
我爹的(语调充满自责):啊?你已经到啦?我忘了跟你说了,我有个明天要用的合同没带,现在已经往回走了,再有半个小时就到世纪城了。
我(喜从天降):哦哦,没事没事,我等会儿正好有事,那我不遛丢丢了,我直接走了,88!

然后车都没有下就奔去了mao看变色蝴蝶的演出。
变色蝴蝶是目前成都最好的乐队,瞬间爆发力非常强的一支乐队,两个老外和一个中国鼓手的台风都非常有范儿。可惜的是做得太满,自己喜欢的东西就不停地给,一边儿看演出我一边儿想:美国人难道都是从小儿吃激素长大的吗?怎么那么有劲儿(褒义),还有劲儿得没完没了的(贬义)。但不管怎么说该乐队还是非常棒的,只要稍微减少一些东西下去就会变成一支兼据艺术性和商业价值的乐队。现在其实已经很牛逼了,但是不讨喜。按说此美国主唱兼主音吉他在中国教书,也该学学中国人的空灵,中国文化怎么就对他一点儿影响也没有呢。5月2日晚上,迷笛结束之后变色蝴蝶会在疆进酒不插电演出,说是演出,其实更多会是和去玩儿的乐手即兴。我在草原音乐节的蒙古包里听过那美国人弹箱琴,相信我,绝对非常值得去看看,尤其是自己也弹箱琴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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