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重组进程对外保密值得称道吗
(2009-11-11 08: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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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0日,重组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总经理徐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林左鸣分别代表双方在重组协议上签字。根据重组方案,中航工业以其持有的昌河汽车、哈飞汽车、东安动力、昌河铃木、东安三菱的股权,划拨兵装集团旗下的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兵装集团将旗下中国长安汽车集团23%的股权划拨中航工业。两集团重组成立新的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兵装集团持股77%、中航工业持股23%。
对于重组后新公司的发展前景,本博不想作过多的讨论。在阅读完诸多有关重组的报道之后,有一篇引起了本博的兴趣。《21世纪经济报道》在题为《中航联姻兵装组新长安汽车,划拨百亿资产》的报道中称,“双方谈了一年多,谈判过程中我们坚持保密原则,对外不透露任何信息。”11月9日,中航工业人士告诉记者。
依此推算,双方就重组事宜首次举行谈判的时间应该不会晚于去年年底。
经过翻查长安汽车和东安动力的相关公告,均未提及本次重组事宜,即使在2008年年报和今年的半年报中,也同样如此。仅长安汽车自去年10月10日起长达四个月的停牌及以后陆续发布的重大无先例事项停牌公告中,有过“公司目前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重大事项涉及B股回购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敏感信息正在研究中”等的描述。但其所谓的重大资产重组是否与本次重组有关,投资者无从知晓。
应该说,相关重组信息的保密确如以上人士所言,即使在今年8月初,有媒体报道兵器装备和中航工业将对汽车业务进行合并时,两家集团公司依然一致对外否定。至于这种行为是否触犯了信息披露等相关法规,也许就不在这些人的考虑之列了。可以肯定的是,正是由于他们的否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投资者的错误决策。
其实,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所谓保密,在我国只不过是对那些无法接触到相关机密的弱势群体,尤其是作为目前股票市场主体的中小散户真正起到了作用,而对那些相互之间存在利益输送链条的先知先觉主力资金而言,可以说根本不受限制,相反这些所谓的保密信息,倒是常常被他们加以利用,将众多中小投资者玩弄于股掌之中。近年来陆续曝光的内幕交易及操纵股价案,无不证明了这一点。
而从近期走势来看,上述两家上市公司股票均自9月底开始出现飙升行情,平均涨幅高达48%以上,大大高于同期大盘18%的涨幅,并创出年内新高,其中东安动力更是创出历史新高,成交量也急剧放大,令人无法排除市场上一些嗅觉敏感的主力资金,已经意识到重组临近并提前作好准备的可能。
因此,目前这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信息披露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并没有真正起到维护市场“三公”的作用,从完善市场、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不妨考虑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先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缩短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披露时间,改为按月披露。应该说这一要求在当今电子信息化飞速发展的背景下并不过份,同时为了方便起见,可以考虑适当从简原则,但一些重要的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和重大事件,尤其是报告期股东人数、前十大流通股东等信息,则必须对外公布。这样做的好处是,即使发生了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行为,其在操作的时间上也将受到一定的限制。
二是如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尤其是涉及重大资产或业务重组的相关事宜,无论未来结果如何都应在开始商谈的首日即时披露,并在公告中禁止使用类似外交辞令式的模糊表达方式,披露内容至少应当包括洽谈方名称、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至于实际结果如何则交由投资者自行作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