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廉租房工作中的几个常见问题的建议
(2011-01-26 16: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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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一、案由:
关于解决廉租房工作中的几个常见问题的建议
二、案由分析:
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已经在开福区展开,这项民心工程将使很多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得到解决,切实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但是,根据其它省市先期开展这项工作的情况来看,廉租住房保障也出现了许多的问题,应当引起我们开福区的注意。
三、实施办法:
1、杜绝廉租房建设中的高标准倾向,廉租房面积不得超过50平方米,小区绿化面积应有所控制。某些地方政府将廉租房的建设作为“面子工程”,配置了较高等级的室内外装修和小区绿化,显然是不合适的。廉租房建设的低标准并非是建筑质量低下,而是设施配套低、面积小、不必要的装修能免则免。甚至可以考虑每层楼公用厨房、公用厕所,这样可以有效提高容积率。
2、廉租房本身是一项社会福利制度,旨在保障低收入家庭。应出台严格的审查制度对租房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初审结果张榜公示,并设立公示期限。对于有争议的申请人应深入调查,落实情况。为杜绝风言风语,调查结果应再次公示,给群众一个交待。分配结束后,审查制度继续执行。随着家庭收入的提升,生活水平的改善,一旦不再属适用范围,就应该将廉租房退还政府,再分配到需要者的手中,应严厉杜绝将廉租房又以市场价格转租他人的现象。
3、现行的廉租房制度和低保制度在执行上有很大缺陷,一部分人在得到这两项社会福利以后就不思进取,成为社会的蛀虫。建议:廉租房管理企业化,租金市场化。廉租房建成后,交给专业的物管公司进行管理。租金应与市场基本持平,政府以代金卷的形式对特别困难家庭予以补助。这样既保证了困难家庭的租房,同时对于那些不符合补助的家庭予以减少或停止代金卷的发放。对于赖在廉租房内不走的人员,物管公司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搬离。
提案人 南宫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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