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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的一个意见

(2008-05-22 22:37:52)
标签:

杂谈

长沙市正在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在创建过程中,也产生了一些值得商榷的做法,现提出意见,以供参考。据我在有限范围内的查证,目前长沙市对于同一条街面的店铺招牌的要求是:

1、只能横向摆放,不能直立。

2、统一大小,统一底色。

3、一个店面只许悬挂一个招牌。

4、连锁店、传统老店也要遵循此例。

5、置换招牌的费用由经营户承担60%。

据查,部分商家对此意见很大。有的商家或因经营需要、或为突出本身特色,或为遮挡隐私,对店面招牌有自身的考虑。一旦统一,街面看上去好像是整齐划一,实则违反了市场规律。

参差多态乃幸福之本源,也是美的源泉。街道门面本是展示城市个性,展示城市之美的窗口,统一招牌实为劳民伤财南辕北辙之举,吁请有关领导再酌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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