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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医院评价新标准

(2014-09-25 17:54:22)
标签:

杂谈

医院的规模、手术量的大小、教授的多少等等都不应该是医院优劣的评价标准,因为这些指标并不能如想象的那样可以真正代表医疗质量的高低。中国的医院评价标准到了必须改变的时候了,应该满足以下三个标准:

  标准一:医生护士是否“以患者为中心”。医疗的本质是为人服务,因此尽量满足患者的需求才是医疗服务内容的核心。当然由于医疗服务的高度专业性,以及人对于延长生命的无限期盼,完全满足患者的需求是不现实,也是不科学的。但是,在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尽量为患者考虑,诊疗技术上最合理、最适用、最规范,服务上提供最大的帮助和便利,给予最大的人文关怀,是完全应该的。

  标准二:行政后勤是否“以临床为中心”。在一家大型医院,部门科室人员众多,分工细,各有任务和利益,矛盾普遍存在。如何协调,和谐而高效运营?我认为只有坚持“以临床为中心”的评价标准,才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消除一切消极因素,正确引导所有的部门和科室,弱化矛盾,团结协作,尽最大努力为临床实现以“患者为中心”的目标提供服务和帮助。

  标准三:管理者是否“以员工为中心”。我们要求医护人员全身心为患者服务,要求全体员工一心为临床医生服务,如何能够做到呢?就必须实施“以员工为中心”的管理方法,包括员工的待遇、员工的发展、员工的幸福感等等。我相信,员工如果感受不到医院管理者的善意和关心,感受不到医院“以员工为中心”的文化理念,是不可能持续为医院努力工作的。员工不幸福,如何可能“以患者为中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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