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高”不胜寒
(2010-08-14 22:05:52)
标签:
熊万里眼高手低 |
分类: 文坛边鼓 |
我的眼光高,高得让人讨厌。
我上中学的时候,刘晓庆、林青霞已是家喻户晓的大明星。很多同学喜欢在本子上贴她们的图片。我却坚定不移地认为她们并不漂亮。后来巩俐火了,她的照片铺天盖地,上街买杂志封面是她,春节走亲戚墙上的挂历也是她。我左看右看,看来看去都觉得她不好看,只能说不丑。她的脸形不经看,五官搭配不怎么样,而且胸脯太低。她身边随便站个女人就能把她比下去。后来的赵微、周迅连60分都勉强。生活中,比这些明星漂亮的女人多的是!我一直认为那些富豪娶明星,玩的是名气,私下的不知追逐了多少真正的美女。有人说我狂。其实,我不过坚持了自己的审美理念,从不受名气和潮流的影响。也因此而得罪了身边的一些朋友。比如生活中的一些女人,在朋友们看来千般妩媚、万般迷人,常发感慨:“只要亲个嘴立即死去也值。”我和这些女人接触却没有丝毫感觉。如果用酷刑“逼打成招”一定让我说出感觉,我只感觉他们可怜。我不会为哄骗他们说违心话。有朋友讥笑我:“你找的女人简直……”我承认我找的女人外表非常一般,我不是以貌取人,我选择的是适合做妻子的人,更看重女人的“质地”。他们与我谈那些女人的话题仅仅局限于单纯的外表,而我找女人是为了过日子。 “眼高”的“下场”是,朋友们经历丰富,立即死一百回也值,而我不仅得罪了部分男朋友,也得罪了一些女朋友。男朋友总认为我故意摆出清高,其实这是误会,我也是个好色之徒,只是很少遇到让我心里咯噔一下的女人。“眼高”往往伴随着“心高”。我可能比他们好色一万倍,但我从不降低自己的标准。天下的女人基本上都一个德性,自己不喜欢一些男人,却希望所有男人喜欢自己。女人希望所有的异性对自己有所表达,哪怕被一个叫花子直勾勾地挖两眼,或者被一个二流子吹了口哨。她们走在街上一本正经的,一进屋就激动地照镜回味。我像个没有情感的木头,自然不讨她们喜欢。经常有哥们儿给我当心理医生,不断开导我抛弃“洁癖”。我也想改,但我的神经系统不接受指令,由心理影响生理。哥们儿们就逐渐与我保持了距离:自个清高去吧。
在写作上,我也犯了“眼高”的毛病。
与“眼高”对应的是“手低”。“眼高”还带来胆小的毛病。我学习写小说,越写越怕,小到不敢轻易写了。写少了,或者长期停止不写,慢慢拉开距离,看清了自己的缺点。一读自己的作品,心里就打“寒战”,不时有“悔少作”的想法。由此,领悟到为什么一些作家越写越慢、越写越少。
我尝试着多读小说。能让我喜欢的作家极少,更谈不上佩服。我喜欢那些对我写作有启发的作家,他们的作品能让我再读第二遍,并从中学到一些东西。多数作家写的比我好,好很多倍,我可能永远撵不上,我清楚这一点,但我并不喜欢他们。就像一些女明星,她们比我妻子好看百倍,但我并不认为她们漂亮。因为,我看见了更加漂亮的人物,有了更高层次的参照对象。我没资格参加奥运会,但我可以对运动员评头论足。一些作家的名气很大,我却看出他们的许多缺点。无论他的市场号召力有多大,无论评论家如何吹捧,我只坚持自己的衡量标准。这样“眼高”的“下场”又是什么呢?不讨人喜欢,因为我常常忍不住说了实话。我说一个作家写得差,凭一点儿写作功底,停留在既有的思维模式上,坐在家里编破绽百出的故事,捏造一些细节。这个作家可能就是作协主席,我就死去加入作协的念头。我说一个作家完全在简单地重复自己,不自觉地、隐性地抄袭他人思想,完全丧失了艺术的创造精神。这个作家可能是主编,我就别想在那本刊物上发表作品了。
有了解我的兄弟开导我:“你走火入魔了,‘眼高’可以藏在心里。行动,必须回到世俗中去。”绝大多数文学爱好者的文学理想像这位兄弟一样浅薄,不惜一切代价去维护关系,为发表作品、为挣稿费而苦心经营。要我说,走火入魔的是他们,他们的“心魔”太重。
“眼高”久了,必然“心高”,“眼界”与“境界”相辅相成。有的人是不屑降低标准,更不屑走捷径的。真正的文学,是没有捷径的。有的人靠地位发表作品,有的人靠赞助发表作品,有的人靠出卖身体发表作品,有的人靠政治嗅觉发表作品。有些编辑的博客,设置“关注”的人员达到数万,一次伤风感冒写出一首鼻涕一样的诗,评论竟然达数百条。评论的人,只想到让编辑看见自己的吹棒,记住自己的名字,却没想到在更多旁观者眼里,他成为一个舔鼻涕的哈巴狗。走捷径的文学是伪文学,抄近路的作家是伪作家。归根结底,作家要靠作品说话,要靠作品服人,不是靠发表的多少,不是靠加入某级组织。没有捷径的路,必定漫长,甚至曲折,但走得踏实,走得饶有兴味。靠活动能力去发表作品、获奖,好比当婊子。虽然有许多人在当面奉承着,却不知在他们内心里被怎么糟蹋,更不知被糟蹋了多少遍。不刻意去营造关系发表作品,好比吃上自己种的瓜果,健康、幸福!
“眼”越“高”,越孤独,不合群的场合越多。偶尔,也有“知音”。上半年,我对徐则臣有过一次访谈。我认为人的眼界、境界决定了征途远近。这个观点得到徐则臣的赞同。他说:“眼高手低在一定意义上不是坏事,眼高固然会手低,如果眼都不高,那手一定更低。不仅是一个初学者要做到‘眼高’,所有希望能不断写出好东西的人,都得在‘手低’的情况下尽量做到‘眼高’,不怕做不到,只怕想不到;就算你已经是大师,没有最大的大师,只有更大的大师,你还得往前跑。”今日,又看到王保忠有类似观点。他在鲁迅文学院学习时对一个同学说:“出了这个院子,可能我们有很多人就写不出东西了。为什么呢?眼高了呗。”
对待美女,我宁愿错过,也不愿找错。对待写作呢?我对真正的朋友说,给我20年时间。写作,没有10年的沉潜是难以冒头的。像我这样愚笨而又散漫的人,本来就一个“票友”,加倍,20年。反正20年后也没人会为这句话与我较真了。
2010年8月13日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