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不骚,是个草包。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男人不流氓,发育不正常。
所有这些顺口溜都说明一个问题:男人好色,不是错。喜爱女性,欣赏美丽,是最正常不过的生理本能。如果男人不爱这些,除了有病,除了虚伪,就是死亡。
人们在评价一个男人时经常用好色、不好色来形容。在不同人的心目中,对好色的定义也不尽相同。但最基本的评价尺度是相似的,那些没有道德约束力、见了女人便完全丧失自我控制力的男人被称为好色之徒;那些有荣辱观、有原则地爱慕异性、自律性强的男人被视为正人君子。
先说说自己吧。我也是一个好色的男人,但是一个非常有理智的好色男人。我对美的评价标准常常与众不同。一个大多数人认为漂亮的女人,在我看来却可能又老又丑、又干又瘪,像个猩猩,甚至有些恶心。有人笑我品位太差,但我坚信自己的眼光,认为众人皆醉惟我独醒。我觉得评判一个女人美丽与否,应该从性的角度与品格的角度结合着衡量。性的角度,即只看身体,包括五官、肤色、身材、气味等等。品格的角度,包括智力、修养、气质、品德等等。我极少遇到值得好色的对象。
我的观点:男人好色,只要不强逼、不暴力、不伤害、不欺骗,应该算不上什么缺点,更谈不上什么错误。朋友可能会问,为什么没有“不引诱”?引诱与欺骗有着本质的区别。不诚恳的爱慕加上不择手段的诱惑,合起来就是诱骗。正常的引诱,其实体现了男人的一种魅力,更是检验男人智力的一种技巧。诗情画意的引诱,可以让男女双方有一个循序渐进的缓冲台阶,曲径通幽,渐入佳境。更何况一只巴掌拍不响。女人也可以反引诱。女人出门之前反复照镜子、试衣服、涂脂抹粉,就是一种潜意识的引诱行为,希望回头率高,有司机为看自己而撞车才开心呢。浅尝辄止的引诱已经普及化、肤浅化了,不再被人们视为引诱,美其名曰展示美丽、展示自信。那些不会引诱、不善引诱的男人和女人,绝对是不解风情、毫无情趣的。
依我有限的观察,认为有几种男人应该归入好色类群。一种是见了美女就目不斜视,坐在包厢眼睛跟着服务员走,上街经常扭头。一种是见了美女就主动上前握手,握住手就不想放松,还想长久拥抱。一种是见了美女就缠着喝酒,喝罢酒就搂着跳舞。一种是见了美女就要电话、QQ号码,刚分手就开始信息进攻。一种是见了美女不征求意见就举起相机照个不停。一种是不论美丑,见一个爱一个,见一群爱一群。
对以上几种男人的以上言行尚可宽恕。他们不怕给人留下好色的印象,他们敢于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他们一点儿也不虚伪,他们是多么率真可爱啊。
关键是下一步。以上的男人们走出第一步后,可能把爱慕压在心底,留着日后慢慢回味;也可能立即施展各自的泡妞大法,向纵深进军,直捣黄龙。如果男人的引诱得到女人的有效回应,好,情趣相投,习性相近,投怀送抱,在这宽容的社会里众人一般不会干涉。如果男人遭到或强烈或委婉地拒绝,一部分可能知难而退、好自为之,一部分可能死皮赖脸、霸王硬上弓。最可恶的便是后一种男人,恬不知耻,根本不顾及自己在女方心目中的形象,像狗皮膏药到处张贴,有可能贴到一些下贱的女人,便以为对所有的女人都可以依法炮制。苍蝇都知道不叮无缝的蛋,明知无缝可钻还要削尖了脑袋去硬钻,简直连苍蝇的那点羞耻感都没有了。
现在的社会太够宽容。如果男人有了老婆,还有了情人,即使他不解释,大家也会主动为他们找出一些堂皇的理由,比如夫妻不和谐,比如与情人志同道合等等,大家不会轻易骂他好色。如果男人有了公开的情人,依旧在外面寻花问柳,就十足的花花肠子了。这样的男人还常常能招惹其他男人的无限羡慕,于是在一个圈子里心照不宣地开展起“比、学、赶、帮、超”运动。
男人好色不是错,男人无耻才可悲。以猎获女色、增加经历为宗旨的男人,外表再光鲜,身上有再多光环,在人们心中却已禽兽不如。可悲的是,他们看不到这一层,或者说看见了这一层却不屑一顾,依旧西装革履、意气风发地按照自己的方式去生活。
我依旧可以和好色的男人做朋友。因为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人人都有优点与缺点。我交朋友的原则是:尽量用放大镜去看他人的优点。如果只看缺点就交不到一个朋友。但是对原则性的错误,决不原谅。原谅就是放纵,放纵就是犯罪。择其善而从之,我依旧可以和他们探讨文学、经营、人生、政治、历史、地理。
但是,我有一条切身体会,对好色的男人千万不要交心,特别是管好自己的嘴巴,不要把所有的话都说出来。那些好色程度较深的好色男人,为了讨好女人,可以出卖自己的尊严,何况出卖朋友?他可能会把你的话添油加醋地告诉N个女人,造成N个误会。他才不管那么多,为了博她一笑,为了自己的终极目标,他会放弃所有的道义。
2009年1月3日22:1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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