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天门县庙新青年队年终决算表

标签:
青年队分配工分物价天门 |
昨天查找底片,意外翻到一份《决算分配表》,是我下放的天门县杨林公社庙新青年队1976年的年终分配表,这份表能保留到现在,真是个奇迹。也许是我当年曾经做过出纳吧,无意中留存下来了。
庙新青年队由74届75届和76届下放在庙新大队各小队的高中毕业生组成,1977年还有一批,那是中国最后一批下放知青。两年后,持续了十多年的全国上山下乡运动终于结束。

表中显示,庙新青年队当时共有知青35人,其中男知青20名,女知青15人。男知青当年最高工分307分,最少工分68分,平均179分。女知青当年最高工分311分,最少工分19分,平均192分。全队平均211分,女生平均分高于男生。工分相差这么多,是因为有人当年或招工回了城或招工到了武汉;有人当年才下放;有人名单虽在青年队,但人并未在队里务农。我的工分257分,高于平均水平。自认为自己是能吃苦的人,干活也勤快,为什么工分低于好多女生,不得其解。加个注解:1974年下放在生产队时,干一天农活记8分工。在青年队干一天记1个工。
看看当年的物价,表中有数据。大米0.134一斤,红苕0.02元一斤,芝麻一斤0.42元,棉花最贵,1.2元一斤。
我们当时的计划口粮每月45斤,够吃。还分了50斤红苕、4斤芝麻、一斤半棉花。这得益于1973年领导人的一封回信:“李庆霖同志:寄上300元,聊补无米之炊。全国此类事甚多,容当统筹解决”。我们1974年下放时粮油都有了保障。
从表中看到,1976年青年队每个工分0.54元,我挣得257分共计138.78元,扣除粮、棉、红苕、芝麻、柴火、账面借支,尚余58.57元。就是说1976年底,我分了58.57元。努力回忆,印象中只有下放的第一年在生产队分过一次钱,那年每个工分四毛几分钱。为什么有借支款,还有柴火费?人人都有,怎么也想不起来。
看来就是个糊涂出纳。
1979年我离开青年队来到武汉,一晃就过去了40多年,多年前的事情,如果现在还能记得清清楚楚,那是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