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闲言碎语(纯粹呷凉白开) |
这只猫会五笔打字,是平面设计师,还写一些寓意深刻的小说。
好象认识有两年之久,每天都唠叨几句废话。彼此不用伪装,我们做一些坏坏的小动作,有些坏坏的小念头,最后互相取笑一番。
他是欠我些小龙虾的,就象中箭答应出书给我买裙子。一些微小的承诺,也许永远不会兑现,但却白底黑字的出现过。昨天,我咬牙切齿的对他说,总有一天,你要被我宰到。他却躲闪着改口要兑换成几包方便面。
可是,我不知道还能吃什么。对面是一杯白开水,两大版的药。这些胶囊在胃部消化的极其缓慢,一粒一粒的下肚,累积起来砌成了坚实的城墙,紧紧的把五脏六腑包围起来,它们就这么对峙着。我等着胜利的那天,躯体能全力的解放出来。
自此,能大笑出门。
当年,我乘圣诞节那天在客栈发一个灌水的帖子,他躲在大哥的跟帖下象征性的叫好。那是篇幼稚好玩的文字,但确实不值得称道。
而他亦经常去我们的驻坛灌水。在得知他居然称呼年龄比他大的我大哥为小弟时,我气哼哼的打上门去想讨个说法。他是不知情的,但究竟理亏,居然告饶答应再不犯。真应了一句——不打不相识。
其实,他的每篇文字我都熟悉,不论是囫囵吞枣还是细致阅读,都有点印象。不过,我总是跟些不搭界的帖子,说一些四六不靠边的话。我为别人的文章假模假样的写导读,说些糊弄人的高深莫测的话,对他的文字,却很少点评。
打心眼的说,想跳出去给他挑刺。象对亲人一样,苛刻些总归是好的。可惜,我喜欢散文,再就是一些杂文,对小说的结构和需要的底蕴,所引申出的一些意念,是说不到点子上的。
所以就装痴。真痴。
年纪大的人才恋旧,大家都爱这么说。我却已经恋旧很长时间了,为我们曾经的繁荣,曾经的杏林之约。
犹记那时,我们几人闯进朗诵园,怯生生的配乐读一些诗和对方的文字。因为我们都还腼腆到不能语音对话,想凭借这个感受一下彼此的声音。多么可爱又可笑的念头啊。
后来,我们还是很少语音,因为,不需要声音就能开心起来。
猫的音线是很妩媚的。当他在生日那天唱歌的时候,我严肃的下了这么个评语。结果,差点被他狂揍一顿。从此,他成为唐僧级别的主持人,每每话比我多一箩筐,把我们有限的几场聊天室聚会篡改成他的专场。
他是有些可爱的坏,但是绝对是个讲义气的人。做了他的朋友,你就省却了一批掐架人员,更何况他还有个搭档,与他一样的有趣有义气。此处,倒有给他做广告之嫌,打住。
余晖下的长城上,他斜挎着背包微笑着。想象的出他的得意。
他是清秀的,却瘦了点。我这个低级厨师还郑重其事的写个菜谱给他,两年来,他恐怕没有时间照那个做一回吧。幸而未做,不然我这个能手要露馅的。
忙,是他的唯一字眼。而他,也因此陷落了,也许是升华。每个人的追求是不一样的,身上的枷锁需要缠几条,又需要炮制多少的重量,随自己喜好去吧。
常遗憾,他出生蒙古族边界的城市,却不是这个族类的一员。不然更粗犷彪悍一些。他的名字会让人误为女子,屡屡被我们取笑。但我从认识他的第一眼起就没有那样的错觉,他是一只冷漠的猫,在月夜下沉思的猫,毛皮因寂寞变成蓝色的猫。
轻捷迅猛,当知道你是朋友的时候,他是温柔友善的。
很珍惜一些友情,深厚却淡泊。亦是我所喜欢的感觉,秋菊般盛开,浓艳却清淡。久置也不变色变味。
朋友,你只能在我眼里,在枯干的泪伤的眼里
认取。
徐志摩的诗中有这么一句。
我所重视的朋友,哪个不是在我泪伤的眼里呢。一幕幕的嬉闹和追斗,渐渐成为昨日黄花,甚至凋残的花瓣都没有一丁点痕迹。那些情真意切的祝福,我会铭记的。
就象记得那盘龙虾和那条裙子,哼,一笔写下。立此为照。
等某天,我会嬉皮笑脸的站在他们面前,连连大叫,年底了,要帐了,上龙虾。
好象认识有两年之久,每天都唠叨几句废话。彼此不用伪装,我们做一些坏坏的小动作,有些坏坏的小念头,最后互相取笑一番。
他是欠我些小龙虾的,就象中箭答应出书给我买裙子。一些微小的承诺,也许永远不会兑现,但却白底黑字的出现过。昨天,我咬牙切齿的对他说,总有一天,你要被我宰到。他却躲闪着改口要兑换成几包方便面。
可是,我不知道还能吃什么。对面是一杯白开水,两大版的药。这些胶囊在胃部消化的极其缓慢,一粒一粒的下肚,累积起来砌成了坚实的城墙,紧紧的把五脏六腑包围起来,它们就这么对峙着。我等着胜利的那天,躯体能全力的解放出来。
自此,能大笑出门。
当年,我乘圣诞节那天在客栈发一个灌水的帖子,他躲在大哥的跟帖下象征性的叫好。那是篇幼稚好玩的文字,但确实不值得称道。
而他亦经常去我们的驻坛灌水。在得知他居然称呼年龄比他大的我大哥为小弟时,我气哼哼的打上门去想讨个说法。他是不知情的,但究竟理亏,居然告饶答应再不犯。真应了一句——不打不相识。
其实,他的每篇文字我都熟悉,不论是囫囵吞枣还是细致阅读,都有点印象。不过,我总是跟些不搭界的帖子,说一些四六不靠边的话。我为别人的文章假模假样的写导读,说些糊弄人的高深莫测的话,对他的文字,却很少点评。
打心眼的说,想跳出去给他挑刺。象对亲人一样,苛刻些总归是好的。可惜,我喜欢散文,再就是一些杂文,对小说的结构和需要的底蕴,所引申出的一些意念,是说不到点子上的。
所以就装痴。真痴。
年纪大的人才恋旧,大家都爱这么说。我却已经恋旧很长时间了,为我们曾经的繁荣,曾经的杏林之约。
犹记那时,我们几人闯进朗诵园,怯生生的配乐读一些诗和对方的文字。因为我们都还腼腆到不能语音对话,想凭借这个感受一下彼此的声音。多么可爱又可笑的念头啊。
后来,我们还是很少语音,因为,不需要声音就能开心起来。
猫的音线是很妩媚的。当他在生日那天唱歌的时候,我严肃的下了这么个评语。结果,差点被他狂揍一顿。从此,他成为唐僧级别的主持人,每每话比我多一箩筐,把我们有限的几场聊天室聚会篡改成他的专场。
他是有些可爱的坏,但是绝对是个讲义气的人。做了他的朋友,你就省却了一批掐架人员,更何况他还有个搭档,与他一样的有趣有义气。此处,倒有给他做广告之嫌,打住。
余晖下的长城上,他斜挎着背包微笑着。想象的出他的得意。
他是清秀的,却瘦了点。我这个低级厨师还郑重其事的写个菜谱给他,两年来,他恐怕没有时间照那个做一回吧。幸而未做,不然我这个能手要露馅的。
忙,是他的唯一字眼。而他,也因此陷落了,也许是升华。每个人的追求是不一样的,身上的枷锁需要缠几条,又需要炮制多少的重量,随自己喜好去吧。
常遗憾,他出生蒙古族边界的城市,却不是这个族类的一员。不然更粗犷彪悍一些。他的名字会让人误为女子,屡屡被我们取笑。但我从认识他的第一眼起就没有那样的错觉,他是一只冷漠的猫,在月夜下沉思的猫,毛皮因寂寞变成蓝色的猫。
轻捷迅猛,当知道你是朋友的时候,他是温柔友善的。
很珍惜一些友情,深厚却淡泊。亦是我所喜欢的感觉,秋菊般盛开,浓艳却清淡。久置也不变色变味。
朋友,你只能在我眼里,在枯干的泪伤的眼里
认取。
徐志摩的诗中有这么一句。
我所重视的朋友,哪个不是在我泪伤的眼里呢。一幕幕的嬉闹和追斗,渐渐成为昨日黄花,甚至凋残的花瓣都没有一丁点痕迹。那些情真意切的祝福,我会铭记的。
就象记得那盘龙虾和那条裙子,哼,一笔写下。立此为照。
等某天,我会嬉皮笑脸的站在他们面前,连连大叫,年底了,要帐了,上龙虾。
我有个灌水马甲叫“蝶儿蝶儿舞翩跹”
他给我做的名片
给我做的证件
我给他庆祝生日做的,当然差劲些,将就看吧。
啊呸,图片超过限制,无时间了,明日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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