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卫视的铿锵玫瑰闾丘露薇女士也出来为范美忠先生说几句话了。其主要意思是:范美忠先生在地震中的行为很正常,正常的会属于每一个常人,包括你和我;范美忠之所以成为舆论公敌,主要原因是因为媒体的放大效果;罢免的官员都可以复出,范美忠为何就不可以有一个机会,去做一个老师呢?此次聘请他的校方不无借范炒作的嫌疑。
闾丘怀抱对范美忠之宽容,并进而以为社会应当给范美忠一个重新工作的机会,倘若相对孤立的看,原本可谓一种美德。然而,一联系到闾丘日前就伊拉克记者丢鞋小布什一事所撰博文之观点主张,二考虑到围绕范美忠逃跑之种种争论风波事实上涉及到了教师这一特殊的职业,则笔者以为,闾丘于先后两篇博文中所主张之行为原则或者说是道德自律准则,实不无矛盾之处,而其对范美忠之宽容也就似乎不无滥情和乡愿之嫌疑。
闾丘在有关丢鞋的博文中,所强调者乃记者之行为规范和职业操守。依闾丘之见,记者的职责是真实、客观的报道新闻,而丢鞋其实属于某种政治的表达或者说是记者个人情感的表达。故在闾丘看来,丢鞋的记者之行为,有悖新闻职业道德。如果记者欲表达一己之情感或者说是政治立场态度,则不应借职业所提供的某种便利,否则就是有违职业道德,并且在闾丘看来,这样的人是不应当做记者的。
显然,闾丘在这里将记者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强调到了可谓极致之地步。称其为极致,是因为此种强调可能相对忽略了,事实上记者个人有可能在某些特定的时机和场合,会遭遇某种职业道德、职业行为准则和一般社会之普遍道德与行为规范之间的矛盾冲突,以及职业要求个记者个人情感之间之剧烈矛盾冲突,从而感受到某种选择的两难。
闾丘的这一忽略,已有北京青年报评论员张天蔚在其博文中进行了商榷。
首先声明,就个人而言,笔者是比较认同闾丘此种对职业道德自律和行为规范之极致的强调的。然而,也恰恰是在此点上,笔者以为,闾丘在先后两篇博文中,表现出了某种自我矛盾。换句话说,闾丘对范美忠的宽容情怀似乎有悖其对职业道德之强调。
先简单说明几个事实,一是舆论所指责范美忠者,主要并非其地震中的逃跑行为,而是其事后所公开主张的价值观,或者说是其对教师这一特殊职业之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之理解和主张。二公众舆论所反对者也并非范美忠重新走上工作岗位,而是反对其走上教师这一特殊之岗位。三是如果说整个事件过程中,某些事件之构成元素有被媒体放大的情况,则范美忠本人亦是那放大者之一,毕竟,首先是范美忠公开撰写博文主张自己的价值观,其次事后在媒体上范美忠亦是初衷不改,始终坚持己见。客观而言,随着事件的发展,事件也就不再是仅仅属于范美忠个人的事件,而具有了公共意义。而舆论对范美忠的批评也就不仅仅是批评其个人,而更是在捍卫一种公众认为有必要捍卫的价值观。
简单说,公共舆论应该说在两点上形成主流意见。一是地震中救学生之教师的行为乃是一种高尚的行为,而范美忠是否认其高尚性的;二是做为教师有责任也有义务在地震中救学生,尽管其逃跑是一种可以被理解和宽容的人性之怯懦,而范美忠则是否认此种教师之职业道德和责任承担的。三也因此公众所反对者是范美忠任职教师,而非反对其就业。
因此,笔者以为公共舆论在对待范美忠时,恰恰是如同闾丘在评说记者丢鞋时一样,将对职业道德的持守推向了极致。而笔者所不理解的是,缘何闾丘反而在评说两者时,一者强调职业道德,而另一者则强调人性?
细读闾丘的文章,不难感到其似乎认为在范美忠一事上,政府或者说是公权力发挥了某种背后的影响。然而,笔者想说的,就此事件而言,无论是当初范美忠之被解聘,还是此次再就业之受阻,恐怕反而都是政府或者说是公权力跑在了民间舆论的后面了吧?
最后想说的是,范美忠先生固然有权利坚持自己的价值观,但公众同样有权利拒绝其走上讲台。人性,不能成为一切的理由!人性之上有神明,惟如此,人才有望超越自己。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