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视台“纸箱馅包子”被查实为虚假报道后,继虚假新闻的炮制者訾某被刑事拘留之后,电视台有关责任人也已经受到严肃处理。
无疑,在此次假新闻事件中,媒体可能的自查自律事实上已被行政主导所取代。换句话说,当媒体意欲自查自律之时,才发现行政主导已然对假新闻的出台给定了原因。此种情况下,自查自律自然也就只能是结论在先的自我反思了。
值得怀疑的是这种被给定结论的自查自律又是否会有意义呢?
理论上说,假新闻的出台,不外乎主观故意和客观失误两种原因。抛开主观故意不论,客观失误往往意味着媒体内部存在着新闻操作流程的瑕疵、管理的纰漏,以及从业者责任感的淡薄等原因。这些都可以称之为技术性的原因(从业者责任感的淡薄事实上往往总是由于内部管理不善所造成的)。
现代传媒时代,新闻的采制、发布,早已成为流水线式的生产过程。这条流水生产线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决定着新闻的质量。而每一次事故的发生,即是潜在问题的暴露,也是清除隐患的良机。但隐患最终能否被清除,显然取决于隐患是否能够真正被发现。
没有媒体的自查自律,仅有行政主导下疾风骤雨式的查处,由于行政部门对新闻业务的陌生,也由于行政监管力量的相对有限,事实上常常难以避免在表面的严厉背后,却在事实上忽略,甚至纵容了真正的问题。其实,恐怕这也正是近年来许多假新闻时有出笼的原因之一吧?因此,在行政主导的同时,就有必要也给予媒体足够的自查自律的空间。惟其如此,媒体才可能在实践中不断的自我完善,逐渐成熟。也才能够有望尽可能的避免假新闻的出笼。
行政主导常常更多只能体现为行政管理而非新闻业务管理。媒体的自查自律则是对新闻的业务管理。毋庸讳言,只有行政管理而没有业务管理的新闻,恐怕很难摆脱假新闻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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