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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岛是一个遥远的地方(一)

(2006-01-06 12:01:30)
分类: 人生偶拾

孤岛是一个遥远的地方

 
   
    你的这个名字是不是有什么出处?
    应该说没有。但也有朋友为我作过附会,说它取自范仲淹的诗:“君看一叶舟,出没风波里”。当然,我是很乐意被这样附会的。
    你做过编辑、记者,似乎也做过一段时间的自由职业者?
    是的。我还做过教员。现在在一家报社当编辑、记者。
    我还知道你是一个书迷,藏书甚丰。你计算过没有,现在一共有多少册藏书?
    我以往可能有一种“假大空情结”,一直认为自己有5000册藏书。后来,搬到这个地方后,我仔细地、逐本逐本的数过一次,发现不到5000册。现在应该有将近4000册吧。平时我们对书的估计,可能有一种“趋上”的心理。不仅是我,根据我的经验,那些号称藏书逾万的人,数字恐怕也得打点儿折扣。
    能用一个比喻或者故事表达一下你对书籍的感情吗?
    我一直想说一句话,就是:读书,也是一种生活。为什么这样说呢?我觉得,我们作为有肉体的人,他的整个生命的生长需要阳光、空气和水,这是肉体生命的生长所必不可缺的三项条件。那么,我们的精神生命也就是灵魂的生长需要什么呢?我一直觉得,书就是人的灵魂的阳光、空气和水。平时跟一些朋友聊起来,也有人在比喻的意义上说,“读书,它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我一直觉得,这样评价并不够,因为在我看来,读书本身就是一种生活,是一个想过一种有内在质量的生活的人所必须拥有的生命内容。它是你灵魂的阳光、空气和水。通过书,那些已经逝去千百年的灵魂又和我们的灵魂遭逢在一起,它同时又滋养着我们的灵魂。我经常想,如果没有书,我就绝不可能走到今天,或者是以这样一种面貌来活着。
    “书”为你做过什么?你又为“书”做过什么?
    书为我做过的太多了,言之不尽。在很多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是书支撑了我。当然,我也回应了书。在这些年,包括在生活不太顺遂的境况下,我始终如一地、始终不渝地热爱书——我想我对书的回报就应该终生保持对书的这种态度。
    有什么故事可以告诉我们吗?
    我大学的时候,遇到了最早影响我思想发育的一本书——《康德传》。它是苏联的哲学史家阿尔森·古留加写的。当时是大学一年级下学期,大一学生看书没什么章法,很随意。不知什么原因,我在图书馆的开架阅览室一伸手把《康德传》提溜出来了,站在那就看了开头那么一段话:“哲学家一生的标志就是他的那些著作,而哲学家生活中那些最激动人心的事件就是他的思想”。这段话,其实就是两句话,让我感到一种不可言说的力量,一下子就把我吸引住了。我就把这本书借去看。可以说,正是它触动了我潜在的趋向思想的冲动。当时我花了差不多二十多天的时间,把那本书抄了几乎三分之二的篇幅——有些内容当时其实是似懂非懂的。那时我在郑州上学,我就到书店去寻找这本书,可是到处都找不着它。那时思想比较“纯洁”,个人财力也有限,现在要是有特别喜欢的书,又买不到,也许我就会索性把它“昧”下来,让图书馆加倍罚款。大概过了一年多,这期间我又把书借来过好几回,有一次我随一位朋友到郑州附近的荥阳县,他带我到这个县书店的机关供应部,一进门,我一眼看见里面书架上居然放着三本《康德传》,简直把我兴奋坏了。我毫不犹豫地就买了两本——一本是供我借给别人看的;一本是我自己看的。因为我总是觉得,好书应该让朋友们来分享,来共享。所以,有的时候,好的书我都是买两本:一本是“出借本”,一本是“自阅本”。
    不过我也有另一种“癖好”,有的书我确实非常珍爱它,我就将它列为“非借品”,你看,我这里有些书的扉页上,就直截了当的写着:此书不借,免开尊口。
    我相信你刚才的这番自白,有很多书迷朋友会有同感的。是啊,有时拿到一本好书会给我们带来许多喜悦,我们乐于和急于向别人炫耀,其实有些时候,别人拿到同一本书未必会有与我们相同的喜悦,或者是有喜悦,内涵也不一样。那么,现在,你已是身在“孤岛”了,在这个周末,你一个人在这座岛上,不知道你对这个孤岛有什么看法?
    这个“孤岛”首先我觉得它设计得很精妙。我已经跟你当面夸许过好多次了——
    表扬过了,表扬过了。
    同时,我也觉得它设计得太严苛。因为这么多书,选一本书实在是太痛苦了。它把人置于一个痛苦的境地。但我倒确确实实还是赞赏这么一个设计的。因为,在孤岛上,只允许带一本书,那么,你就一定要带一本连接着你自身本质的那么一本书。
    你刚才这个概括很精彩,在孤岛嘉宾中还是第一次这么说。其实我们仔细想想,一个人,在今天这么个繁华喧闹、好象永远也不会安静下来的大都市里,能到一座孤岛去,有吃有喝,还能带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挺奢侈的。
    是的。在这样一个物欲喧嚣的时代,我常常说,大家都“身为事役”——就是说大家都在被事情,被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事情所奴役。另外,我还喜欢引用鲁迅的一个说法,“被人我所加的重负所牵累”——自己给自己施加的,他人施加于自己的各式各样的重负,羁绊束缚着我们。所以,我觉得,能有这么一段“孤岛时光”是非常好的。尽管我一再拖延,但我确实是十分乐意的。拖延是我觉得自己还没准备好,我把来孤岛看成是一件很郑重的事情。我确实对这样的孤岛心向往之。
    那么好,请告诉我们你所带来的孤岛读本。
    我想带的这本书大略可以算是一本“冷书”,是西蒙娜·波伏瓦的长篇小说,国内出的时候,翻译的书名叫:《人都是要死的》。但是我自己给它包了个书皮儿,我一直,包括向其他朋友介绍的时候,都把这本书的书名改成了——《天罚》。
    为什么?
    “天罚”这个概念是书里面有的。我之所以给它改名,是因为我觉得只有用这两个字才能体现出整个书所蕴涵的全部精神。
    很遗憾,我没读过这本书——它写的是什么?
    波伏瓦跟萨特不同。萨特更多的还是一种男性思维,特点也更明显。波伏瓦尽管也是存在主义作家,有和萨特共性的一面,但她毕竟拥有女性的那些优势,尽管她的终生努力就是为了弥补这些“第二性”。她的那些感觉性的、感受性的精神成分发育得非常好。
    作品设计的是这么一个情节框架,它设计了一个长生不老的传奇人物叫福斯卡。小说一开始,就写一位渴望被人注目渴望永恒的女演员,叫雷吉娜。她的成名欲望非常强烈。但是,她又不知道自己怎么样才能“永恒”。她在一家旅馆里注意到有一个人坐在躺椅上,下雨了,他一动也不动。于是,她对这个人产生了好奇。后来,旅馆的招待小姐告诉她说,这个人是从精神病医院刚出来的。雷吉娜就对他产生了兴趣,接近他,跟他聊。结果,这个人就告诉雷吉娜说自己已经活了600多年了。一开始,雷吉娜认为他说的是疯话;福斯卡又说自己是死不了的,雷吉娜当然不相信。福斯卡就用刀片割了自己的脖子一刀,血流了出来,可过了一会儿,脖子上的伤口自动愈合了。雷吉娜就一直缠着福斯卡——她觉得,这是一个不死的人,那么,我在他的眼光中就是永恒的了。这也就满足了她追求永恒的那种欲望。她开始与自己一个很好的情人逐渐疏离关系,戏也不演了。终日和福斯卡厮守在一起。她希望福斯卡能够爱她。可福斯卡一直没有这种兴趣。他一再说:总是这样,总是这样,永远是这样。他说,我已经见过多少次像你一样美艳的女人。但是后来,经过不断的接近、相处,雷吉娜似乎稍微勾起了福斯卡的生存欲望。
    福斯卡据小说中显示,是一个外表看来有些木讷、甚至有点傻不楞登的形象。按照波伏瓦的设计,他已经活了600多年了。他已经阅尽了欧洲600年来的兴衰。他做过城堡里的总督,参加过攻打巴士底狱的战斗。他死了,又复活。具体地说,这个人1279年出生于意大利的卡尔莫那,后来卡尔莫那这个城市不断发生战乱,政权的倾轧、更迭。后来,福斯卡也做上了城堡的主人,就是城市的总督。他依然也成为手下很多人想谋杀的对象。后来,有一个巫师给了他一点长生不老药——是一种绿色的液体。福斯卡让一只老鼠先尝了一点儿。老鼠吃下之后,立刻蹬腿死了。然而过了一会儿,又活过来了!小说最后也写了这只老鼠,因为它也成了永远不死的老鼠。于是福斯卡把那一整瓶药都喝下去了,所以,他从此就一直活着,活过了600年,直到与雷吉娜相遇。
    历尽沧桑。
    对。所以福斯卡对人已经索然无趣了,他不觉得人生还有什么趣味。按照小说写的,福斯卡这个人是“长生不死”,但你同时感到,他又是“长生如死”。一直活着,但又似乎是一直死着,因为在他身上不再发生变化。生如同死。
    你为什么会对这本书如此情有独钟呢?
    我在一个地方当教员讲课时曾经剖析过,我说,追求永生一直是人类的一个梦想,《参考消息》上曾经刊登过一则报道,说日本人正在研究十字路口的红绿灯应该间隔多少秒钟是最科学的。你看,人类为了追求完美、追求永生,已经把问题研究得琐屑到了十字路口的红绿灯要间隔多少秒才是最合理、最科学的这样的地步,但我们仍然找不到通往幸福的门径。如果看过《天罚》这本书,我们就会从另一个角度看待“永生”这个问题。《天罚》里的福斯卡最后非常痛苦,他甚至已经非常绝望了——因为自己总也死不了!他说:需要很多力量,很多傲气,或者很多爱,才会相信人的行动是有价值的,相信生命胜过死亡。所以,这本书的中心思想就是说,“不死”是一种天罚。到了最后,福斯卡特别羡慕别人能死。我当时讲课时说,我们假想一下,如果人类能够充分的长生的话,包括“十字路口的红绿灯”问题都解决了,甚至比这更繁琐细小的问题都解决了,就是说,人类确实能够不死了。那么,将会产生一种什么样的情形呢?我想,那个时候,“死”将是一场庆典。“死”将成为一个大家奔走相告的节日。大家会欢呼雀跃:“哎呀!谁谁谁死了!”所以我觉得,生和死最集中地显示了人类生活在这个尘世上,在这个星球上所面临的永恒的困境,那就是:永生也不行,死也不行。我们有一种“生本能”,害怕死;但是“永生”了呢?《天罚》向我们展示的就是如果你“永生”,将会是一种什么局面。“永生”到最后,也会绝望。任何东西都将难以鼓动起你的热情了。
    你如此激赏——我回头一定得找《天罚》来看看。那《天罚》除了让你想到“生与死”这个永恒的困惑而外,是不是还有别的什么原因呢?
    我觉得《天罚》除了有艺术性,同时也有形而上学性。我想过,在你的孤岛上,等待搭救,如果我带一本萨特的《存在与虚无》,或者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那就太煞有介事了。真诚地说,在孤岛上看这样的书其实是看不进去的。
    考虑过带诗集吗?
    没有。诗我向来是很高看的,可在孤岛上,我会感到它的形态显得单薄了,恐怕经不起咀嚼。所以,选来选去,我还是选定了《天罚》。我觉得《天罚》特别适合孤岛时光。它里面有人性的东西,也有超人性的东西。它有玄思,也有许多特别感性的内容在里面。
    那怎么说?《天罚》里阐述的是一种对死亡的蔑视吗?
    不是蔑视,倒恰恰是对死亡的一种向往。福斯卡后来对雷吉娜说:没有人能够想象,我对你说过,不死,是一种天罚。我为什么把这本书的书名改为《天罚》呢?因为它的好多关键部位都出现“天罚”这个字眼,而且,我也觉得“天罚”这两个字击中了人类在这个尘世上的终极处境。其实,我们活着也是在承受着另一种天罚。你怎么着都是天罚。我们来到尘世一遭就是在领受一场“天罚”。所以说,在这种意义上,它触动了我内心之中最脆弱的一根弦。
    也是最敏感的一根弦。
    对。
    它是不是让你想起自己过去的什么经历?
    当然它也会同个人的很多经历相联系着。但我对《天罚》的这种偏好,还真不是因为什么具体的个人境遇,而更多的是因为人类的总体境遇。我觉得整个人类遭受的就是一种“天罚”
    人类从这个角度看,挺可怜的。
    是。是很可怜。
    那么在你更年轻的时候,也是这样判断的吗?
    当然不是。年轻的时候,人总是会有那种壮怀激烈的情怀。有“中文经历”的人,大抵都做过作家梦,都有过轰轰烈烈建功立业的向往。现在的年青人仍然也会这样。这是非常可贵的。20岁上下没有这样一段状态,我觉得挺可悲的。一个人如果过早地成熟,也是一种不幸。当他不该成熟的时候,当他稚嫩的时候,当他还对人生怀有热望的时候,他应该拥有那一切。
    这种思想的变化是从阅读《天罚》开始的吗?
    要说我自身思想的发轫,还是前面说的,是从阅读《康德传》开始的。阅读它,使我得以追随着康德的灵魂前行的轨迹,领略到思想活动的无穷魅力——当然,那是作家写出来的康德,不过我觉得它已经显示了很本质性的康德了。对康德那样一种类型的生活,从那时候起,我就已经开始心怀神往了。当你对一种思想性的生活心怀神往之后,就意味着你人生的立足点已经悄悄地发生了更移。大学二年级以前,我的同学都以为我是要写诗的,或者是要搞诗评的。
    你曾经非常喜欢诗?
    是。其实,我写的并不多。可是,我对诗保持过很长时间的关注——
    像恋爱一样?
    也没到那么严重的程度——但是我对诗是很珍视的。即使到现在,也保持着那种珍视的情怀。但是从接触了《康德传》之后,其实我的人生立足点已经悄悄发生了更移。从那时起,我已经开始趋奉思想。
    当你趋奉思想之后,你对人生的判断和感情是不是就从乐观转到了悲观?
    对。这是很明显地意识到这种差异的——转为悲观。你没法不悲观。你没有办法不悲观。在完成了趋奉思想这个心理历程后,我觉得,人必定就会落到悲观这一极。但我们常常对“悲观”抱着一种肤浅的偏见和误解,以为“悲观”就是不进取,以为“悲观”就是一种低等级的东西。以为“进取”、“乐观”就是一种积极的东西。其实我越来越相信:“悲观”是一种真正的进取。高尔基就说过:“我觉得,如果对人生持悲观的看法,而对人则尽一切可能抱乐观的态度,那是很有益的。”他说:“这矛盾么?不。因为生活在目前还是出色的匠师的失败的作品。”我很同意他的见解。我觉得对待人生有一个较悲观的立足点,并不是一件坏事。
    你的这番谈话,让我想到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那个老人就是一个悲观的人,同时也是一个绝望的人,失败的人——可他却在人生的失败中显示了人的力量。
    是的。
    你似乎对儿童问题也有关心——在你写过的某些随笔中我发现了这一点。
    对儿童问题我是相当感兴趣。这似乎有点矛盾,按照我的年龄,按照现在乱哄哄的世道,大家都在忙着争利益,一个壮夫不应该对这等问题有兴趣。但我觉得,不对儿童感兴趣,整个人世是没有希望的。
    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我总是想,孩子是最近乎神的。而对于神,我们应该心存敬畏。其实,成人在很多地方还应该向孩子学习。
    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题目就叫:《儿童是成年人的导师》。不少成年人认为,这个立论太偏激了。认为至多说大人管孩子的资格并不充分,但也不能倒过来,儿童成了成年人的导师呀!可我是坚信这一点的,我顽固地坚持这一点。而且我觉得,在生活中,我们成年人太缺乏凝视儿童的时光了。如果你诚心诚意地去凝视儿童,你真的会抛弃掉自己身上的很多杂质。正是因为我们从来没有这种时光,我们才总是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塑造儿童,把儿童弄成符合大人意志的“塑料花”、“伪大人”。我觉得这种局面是比较可怕的。《圣经》里有一段话说:当时门徒进前来,问耶稣说,天国里谁是最伟大的?耶稣便叫进来个小孩子,让他站在门徒当中,说:我对你们实说,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子,断不得进天国。
    真是微言大义。但还真让人有点不寒而栗。
    是不寒而栗。当然,那种生活很麻木的、一如既往地生存于自己表面的所谓“成功”中的人,是永远不会理解这番话的——他也永远进入不到这番话里面去。很多话都只是说给懂它的人听的。
    前不久,一个朋友打电话。我问他在家干嘛呢?他说我正在家督促老婆温习功课,好让她在家里教儿子功课——因为我们不准备让他上学了。
    这是个好想法。我有一个朋友也是这样,他有一个女儿,假期里,学校里办的各种各样乱七八糟的补习班,他从来不让她参加。他就带着女儿出去旅游。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有那么多父母强逼着自己的孩子去练小提琴,练钢琴,我觉得简直不可思议。可他们根本就不知道,音乐压根儿就不是从键盘上走出来的,而是从大自然中走出来的。现在生活在都市中的儿童,根本不去亲近大自然,父母总是强逼着孩子去硬练,我不太相信这样就能练出真正的音乐家。
    我一个老师的女儿,在她10岁的时候,跟着她父亲到郑州的黄河游览区去玩,在那里有许多招揽生意的马,供游人照相。可在这个过程中,这个女孩一直皱着眉头。她爸爸问她,你为什么一直皱着眉头呀?她说,我觉得心里可难受,可不得劲儿。她爸爸问为什么?她说:我们骑在人家身上——这句话说得何等动人!所以,我刚才也说了,如果我们成年人完全没有对于儿童的这种注视,那我们的生活必定是粗糙的,粗陋的,丑陋的。正是在这个意义我认为,儿童是成年人的导师——而且我说的还不是比喻意义上的导师,他们实实在在就是成年人的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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