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异常诊治》笔记(6
(2022-03-30 13: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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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心理异常诊断及其矫治》读书笔记
第四章 心理障碍症状
人们承认心理有正常和异常之分,因为在许多情况下,两者有着实质性的差异,不能不加区分。坚信自己的行为、情感受到“最先进电子仪器控制”,断言“思想被窃听”的人不能被认为心理仍然正常。因此,在心理正常和异常之间必然存在一种界限,这是确定无疑的。
但是,心理正常却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到处适用的绝对标准,心理正常和异常的界限随时代的变迁与社会文化的差异而变动,是不能绝对确定的。换言之,这种界限是相对的,是相比较而言的。要判断一个人的心理是否变态,只有把他的心理状态和行为表现放到当时的客观环境、社会文化背景中加以考虑,通过和社会认可的行为常模比较,并和其本人一贯的心理状态和人格特征加以比较,才能判断他有无心理变态以及心理变态的程度如何。如果一个人能够按社会认为适宜的方式行动,其心理状态和行为方式能为常人所理解,即使他有时出现轻度情绪焦虑或抑郁现象,也不能认为他的心理已超出正常范围。换言之,心理正常是一个常态范围,在这个范围内还允许不同程度的差异存在。
心理障碍广义来说是指心理异常。狭义是指心理异常的各种表现中的一种类型,也称之为心理缺损。为一般心理问题累积、迁延、演变或由于强烈精神刺激等非脑器质性病变因素、脑损伤等脑器质性病变而引起脑功能失调甚至衰退的表现和结果。
具体表现为感知、思维、言语、注意、记忆、情感、意志、动作行为、本能行为、意识、自我意识、智能和定向等十二大类型的障碍。几乎是人人都可能遇到,如失恋、落榜、人际关系冲突造成的情绪波动、失调,一段时间内不良心境造成的兴趣减退、生活规律紊乱甚至行为异常、性格偏离等等,这些由于现实问题所引起的情绪障碍,成为心理障碍。像这些问题大多数人往往自我调节或求助父母、亲朋、老师等帮助来调节,假如通过这些调节方法仍无效果时,就需要找心理咨询医生寻求帮助。
判断方法
自己是不是患了心理病,可以从以下6方面加以判断:
1、是否有人际交往的障碍?比如,是否对于人际交往感到恐惧?人前是否感到自卑?社交场合是否手足无措、脸红心跳?2、情绪是否恶劣?比如经常悲观、抑郁,焦虑、烦躁,或者易怒、喜欢攻击?
3、是否有查不清楚原因的躯体痛苦?比如,长期慢性疼痛、植物神经紊乱、体力下降、长期失眠等。
4、工作、学习和注意能力明显下降等。
5、是否有反常的、自己控制不了的行为?比如,反复洗手、关门、做鬼脸等。
6、是否极度讨厌自己和厌恶别人等。
上述六方面的表现,每一个健康人都会或多或少地表现一些,只有达到一定强度和一定时间的,才算得上是心理障碍。所谓一定强度,是指这些症状比较严重地影响了一个人的快乐和工作能力;所谓的时间,是指这些症状持续的时间,要在3至6个月以上。
对于一个患有心理障碍的人,客观评价问题的轻重是很重要的,可以使较轻的患者不必担负沉重包袱,较重的患者能引起警觉,得到及时的治疗。
判断心理障碍的轻重,有以下三方面重要标准:
最重要的标准,就是现实检验能力,它涉及一个人对事物的主观判断与客观现实的吻合度,主观判断与客观吻合度越差,现实检验能力越弱,他的心理病也就越重。重症精神病人对事物的判断被幻觉和妄想所控制,严重脱离现实,是现实检验能力最差的人,所以,他们属于最重的心理障碍。
判断心理障碍轻重的第二条标准,就是他对人际关系和压力的适应能力。适应能力越差,心理障碍就越重。重症精神病人的适应性明显退化,只能躲在“自恋”的小圈子里,他的生活只能和自己、以及自己的幻觉和妄想进行;边缘障碍的患者只能适应非常有限的人际交往、处于半自恋、半公开的“边缘生活”状态;神经症患者通常都可以适应一般的人际交往和压力,只不过适应能力打了折扣。
第三条标准,就是心理发育受损的阶段,受损越早,障碍越重。在出生后六个月内,心理发育受损,精神障碍在重症的范畴,可以出现精神分裂;六个月至十八个月期间受损,属于重症心理障碍,可以出现边缘型心理障碍、癔症;两岁至三岁期间受损,容易产生强迫或自恋障碍;三至五岁受损,容易出现社交恐怖等神经官能症和性心理障碍。把三条标准综合起来,就能对心理障碍的轻重,做出比较准确的判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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