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子湖畔有我师
(2024-05-04 11:04:38)西子湖畔有我师: 2010-04-17
“国破家亡欲何之?
西子湖畔有我师。
日月双悬于氏墓,
乾坤半壁岳家祠。
惭将赤手分三席,
拟为丹心借一枝。
他日素车东浙路,
怒涛岂必属鸱夷”
汉章按:
河北唐山荷花坑劳教所一名叫董雄波的学员,因患病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疗,而且被要求从事体力劳动,导致健康极度受损,于4月9日在保外就医时死亡,年仅37岁。身高1.80米的董雄波死时体重仅35公斤。全身皮包骨头,就像一具骷髅一样。(4月14日《潇湘晨报》) 这真像一场噩梦,一切可怕的颠倒了。在劳教所里,本不该有“睡觉死”、不该有“冲凉死”,不该有“骷髅死”,不该有买卖奴隶。劳教所应当是对疑犯进行劳动、教育和培养的地方,然而这里已经成为人间地狱。
引自前苏联的劳动教养,自从注入“中国特色”的那一刻起,劳教所的故事就被人们一次又一次的讲述。最高期限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和强迫劳动,带来的惨状,是任何心智健全的人所无法想象的——年仅37岁,身高1.80米,死时体重仅35公斤。
原本患结核病并非是一种非死不可的绝症,董雄波在承受数日的强体力劳动,在身体发高烧了也得不到休息,向家人索要药物“自疗”。原本这些因素可以构成一个重磅新闻,但在开封劳教所冲凉而死的事情面前,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教所管教人员除经常虐待学员外,还可以从学员富余的外地劳教所“购买”学员,强迫学员进行超负荷的劳动,生产产品供劳教所牟利。原本这些也可以成为新闻,但在高墙之内无人权无人性的面前,这些似乎成了一种普遍,并无惊奇之处。
时至今日,从新闻既新的事情发生的角度来说,在劳教所里犹如看守所一般,已经没有可供报道的新闻,有的只是层出不穷但又如出一辙的死法。记者只有一种非写不可的使命感,这种使命感来源于一种心灵的不安:对这种惨绝人寰的行径的恐惧与憎恨,对一切虐待人性、人权以及人的尊严的行为,我们都深恶痛绝。如果不写,对不起良心。
在我们未曾泯灭的良心里,劳教人员的合法权益是受到保护的;劳教人员的人格尊严是不受侮辱的;劳教人员的人身是不受体罚和虐待的。在我们未曾遗忘的常识中,一切公权的运作都必须见诸在公众监督的阳光之下,执法机关是公平正义的希望。然而,看守所和劳教所里各种诡秘的死法,正在蚕食着我们所剩无几的信念。
或许在舆论发达、权力与权利博弈渐趋普及的今日,我们没能忘记自身的权利。可当我们连自己的权利都无暇维护的时候,或许劳教所里的惨状只有哀叹。但我们不能否认的事实是,劳教所里的疑犯也是人,纵然他们是坏人,也有人权,也应该享受这个国家和社会的公共资源,不仅仅包括必须医疗保障和合理的作息时间,还有生存的权力和生活的尊严。
现在,尽管高墙之外舆论阵阵,但劳教所里依旧很安静,人们看到的只是董雄波像骷髅一般死去,却看不到因他遭遇的种种冷暴力而有人出来担责。人们只是听闻开封劳教所里可以“购买”学员,强迫学院进行超负荷的劳动,但始终不知道“购买”学员为何能够顺利进行。人们期待彼此的关注能够逾越那道阴森的高墙,但骷髅死面前,阳光能照进去几许呢?二战中的奥斯维辛集中营,给全人类的记忆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烙印。于是,阿尔多诺说“在奥斯维辛之后,写诗是残忍的”。劳教所不应是奥斯维辛集中营,但如今劳教所里的新闻要比奥斯维辛的诗歌,来的更是残忍。
在劳教所里,没有新鲜东西可供报道。能够提供给大众看的仅剩这幅对联:派出所,看守所,劳教所,所所索命,蹊跷死因,日新月异,试问何处寻公理;洗脸死,冲凉死,骷髅死,件件稀奇,雷霆刑罚,惨不忍睹,百姓无门伸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