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瞬间(529):基于对文物的敬畏谈对故居命名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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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整理部分清华名师故居资料,很多收获,了解到许多以前不清楚的知识。这段时间正在认真读他们当年的部分作品。
看到有的专家对于故居、旧居区别的“专业”解读,自己也有一些思考,写出来作为这一系列的收尾。
一、故居、旧居有区别吗?
我是在梅兰芳故居外发现这一问题的。1984年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的名称为“梅兰芳故居”,2013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名称为“梅兰芳旧居”。
同一地点的梅兰芳故居、梅兰芳旧居文物保护牌
再上网查,有各种专家说法:
故去的人是故居,在世的人是旧居;
出生地或死亡地是故居,简单住一下的是旧居;
有一定影响的人可以用故居,影响小一点的用旧居;
有产权的是故居,没有产权租的房的是旧居;
有的专家甚至故居、旧居的不同称谓和文物价值联系起来;
等等。
有的专家在其中又衍生出若干很细、显得高深的理论,给人感觉如果某地有某个房子,定故居和旧居只有请这类“专家”来定。
查商务印书馆《新华字典》,“故”、“旧”的含义很清楚。查在线辞海,故居是曾居住过的房子,旧居是从前居住过的住所。
有的专家看来,定名故居是件神秘的事儿。其实按照正常和有自信心的思维,每个人都有自己住过的房子,这些房子就是我们的故居,而不是名人才有资格有自己的故居。编若干理由,“详解”故居、旧居的重大区别,可能能给自己揽一些活儿,参加专家论证会,装一点专家的样子。有次听专家评球,口若悬河,头头是道;细一总结,关键三点:防守要坚固,中场要控制,进攻要加强!
我主张在命名上,都用故居(或都用旧居),没有必要在这上面让“专家”有表现的机会。严谨是需要的(后面要讲到),但不能做偏了。
清华大学介绍自己历史上的老师住所时,都用故居,没有考虑是否老师是租的房子、是否在此出生或死亡等高冷类“学术”问题,我觉得很好。
清华大学百年校庆时介绍老师故居的材料
二、对建筑文物的标识准确吗?
问题实际上刚开头。文物保护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不少地方在介绍文字中对古建筑准确时间语焉不详。如对新街口附近“护国寺金刚殿”说明文字是:“北京著名的古刹。始建于元代至正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原为元丞相托克托官邸,初名崇国寺。明宣德四年(1429年)更名为大隆善寺。成化八年(1472年)赐名大隆善护国寺。清康熙时改名护国寺,因与东隆福寺相呼应,又称西寺。寺坐北朝南,规模宏大,中轴线上原有殿宇十进之多,金刚殿是现存较好的建筑之一。1984年公布为北京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护国寺金刚殿”说明文字
就是不说明我们现在看见的金刚殿建于何朝、何年?
好像还是沉迷于“始建元”,影影绰绰如鸵鸟,想让大家似乎认为这个金刚殿建于元(尽管可能就建于元并保留至今)。
如果我们知道,为什么不标明“该金刚殿重建于清(或民国,或近期某一个确定的年份)”;如果我们不知道,为什么不标明“该金刚殿具体建造年份待考”呢?
对文物应该有诚实和敬畏。
故居也有同样的问题。故居和人对应上以后,核心问题是“居”,即建筑。
以鲁迅故居为例:
1)建筑是当年原物,可以直接用标注。对阜成门外宫门口二条19的房子,如果确实是原物的话,可命名为“鲁迅故居”。
2)建筑经过翻修不是当年原物,可以在后面注明。对砖塔胡同61号鲁迅住过的房子,如果媒体(关于住户唐山大地震后重建等)报道情况属实的话,可以命名为“鲁迅故居(*年重建)”。顺便说一句,越往后,这一类的故居会越多。如果在胡同里多走走,看看密布的建材商店和几乎每个胡同都在进行的小院施工现场,一定会认可这一点。
正在修缮的一处故居的房子
3)对建筑难以判定是否当年原物的,应实事求是注明。如对南半截胡同7号绍兴会馆中鲁迅住过的看着有点老的房子,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可以命名为“鲁迅故居(是否重建待考)”。
4)对异地(无论远近)重建的,应注明是否原物复建,如对现在复建的八道湾胡同11号鲁迅住过的房子,可以命名为“鲁迅故居(*年异地新复建)。
其它文物建筑的说明标注,也是同样道理。有的可能范围较大,应针对每个文物有细化说明。专于这方面的专家少,因为结论有硬衡量标准,弄不好砸牌子;不像谈论故居、旧居区别那样纯动嘴皮子。需要说明的是,有的地方做得很好,很诚实,哪怕标明某建筑是201*年复建,也不寒碜。如果这个认识成为共识,将是幸事。
这是对我们自己要实事求是的基本要求,对要敬畏文物的基本要求,更能为我们的后人继续探索前进留下垫脚石。
三、都叫故居了,怎么区分重要性?
杞人忧天。这是一个伪命题。就像医生区分患者一样,只有危重患者、普通患者等区别,应没有高低贵贱这样的区别。
故居就是建筑,可能有的是文物,有的不是。无论如何,文物(包括成为文物的故居)的命名不能承担其承担不了的职责。
文物的价值判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应当进行综合分析。这和对文物的诚实、准确命名是两个完全不同领域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