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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监护信托业务是指什么样的业务?

(2019-12-20 17:16:16)

  财产监护信托业务是指什么样的业务?

  财产监护信托业务是信托机构接受委托为无行为能力人的财产担任监护人或管理人的信托业务。这里指的无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未成年人、老年人或禁治产人,故这种业务又称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或禁治产人财产监护信托。

  财产监护信托所指的监护相对于法律(民法)意义上的监护是狭义的,民法上的监护的意义很广泛,它包括对无行为能力的人的成长、健康、财产等诸多方面的监护,财产监护信托中的监护只涉及对财产的监护。但另外,财产监护信托与财产处理信托也有明显区别,前者表面上是财产监护,但目的在于护人,如未成年人的教育、培养,老年人或重病者的治疗、康复等,当然,既然要护养人,管理其财产也是当然的;而后者重在理财而不在护人。

  (一)财产监护信托的主体

  1.委托人。财产监护信托的委托人可以是被监护人的父母或亲友,也可以是法院指派的,还可以是被监护人自己,如某人突染重病,需长期住院治疗,其间无力管理自己的财产,于是入院前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其财产实行监护,此时,他成为委托人。

  2.受托人。财产监护信托的受托人通常就是监护人。现代监护人多由信托机构担任。监护人的指定有两种方式:

  由信托机构申请,然后经法院指定。

  由法院根据被监护人或其亲属、朋友等有关人士的提名列出监护人候选名单,然后与这些机构联系、商讨,最后确定某一信托机构为监护人。

  3.受益人。财产监护信托的受益人就是未成年人和禁治产人,即被监护人。这些人要么是持有财产却无法保护,要么因无行为能力可能导致财产受损,要么只有靠别人来监护和运用这些财产以提供自身的生活和教育费用。

  (二)财产监护信托的客体

  财产监护信托的客体主要指被监护人的财产或父母、亲友提供的信托财产。这些财产所有权是否要转移到监护人手中,法律有不同的规定。

  (三)财产监护信托的程序

  财产监护信托的程序是指信托机构(监护人)管理和运用被监护人财产的程序,其主要内容有:

  1.编制财产目录。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财产进行逐项整理,并将财产目录单呈交法院备案。

  2.管理和运用财产。监护人管理和运用财产的原则有安全性原则和盈利性原则,前者是首要的。监护人要严格按照职责和被监护人的要求办事,对被监护人的财产进行合理运用,如对不动产、贵重物品的管理、抵押、出租或出售,有价证券的投资和调整,支付各项税费,支付被监护人所需费用(医疗费、生活费、教育费等),管理好现金等。监护人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业务状况,接受检查和监督。

  3.编报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是按照规定表格填制的,内容应详细反映期初的财产目录、该会计期间的收入和支出以及期末的财产状况。资本所得还要单独做账,会计报表应上报法院及有关人士。

  4.结束监护和分配财产

  (1)被监护人死亡,监护业务应立即停止,并由监护人进行财产分配。依据法律,被监护人死亡后,其财产应归其继承人,无继承人则归监护人。

  (2)被监护人达到法定成人年龄,监护人结束监护,并将财产交还被监护人。

  (3)被监护人身心康复,或被解除监护以后向法院提出结束监护的申请,监护人得到法院的通知后,应立即结束监护业务,并将财产交还给被监护人。

  监护人结束监护业务并将财产转移后,应向法院出具财产转移证明,法院注销监护关系。

信息来源:小貔貅信托https://www.pixiuv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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