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贡曰:“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子曰:“赐也,非尔所及也。”
(2019-12-02 22: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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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集注:子贡言我所不欲人加于我之事,我亦不欲以此加之于人。此仁者之事,不待勉强,故夫子以为非子贡所及。程子曰:“我不欲人之加诸我,吾亦欲无加诸人,仁也;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恕也。恕则子贡或能勉之,仁则非所及矣。”愚谓无者自然而然,勿者禁止之谓,此所以为仁恕之别。
“加”。黄氏后案:《说文》“譄,加也。加,语相譄加也。诬,加也。”三字同义,皆谓饰辞毁人也。唐人所称论语加字义训皆与说文合。子贡因不欲人之加诸我,而愿己无加诸人。夫子以为非所及者,盖论人之非,不溢本分一字,此事最难。孔子曰:“吾之于人,谁毁谁誉。”是惟圣人乃能不加诸人,而贤者则有所歉。式三案:左传“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加是增诬之义。以字义言之,加字从力、从口,义取有力之口。今云架诬、驾诬者是其本义,引申之,凡据其上者曰加,故有陵驾之意。马氏加训陵,史曹世家索隐亦云:“加,陵也。”是引申之义也。
皇疏引袁氏云:加,不得理之谓也。黄式三与皇侃的论有相通之处,如一定要选一个,我则选皇疏。人与人相互之间不得理的事多,而诬譄之事虽然有,却不如不得理的事多,而且人都不喜欢不得理的事,如果是诬譄之事当然更不用言说,有了前者则后者也在包括之中;但如只解说为诬譄之意,则不包括不得理之事,然而不得理之事也并不容易让人接受的呀,不包括进去似乎没有说尽人际关系。
此处同时有“我”“吾”,二者在一句,为什么?我认为子贡会这样说,并不是他喜欢一下自称我,一下自称吾。而有一种可能是,“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这句是他从某处引用来的,原话就是用我字,而当子贡自己说自己时,他又习惯用吾字。
说到这里,大家又得注意一件事。前人有论,说答师不自称吾。如《论语集释》对“吾斯之未能信”一章作按时说:“论语答师称吾,仅见此文,其为讹字无疑。”漆彫开对师曾用吾自称过,而子贡这时也是同夫子谈话,为何也用了吾字称自己呢?这个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当真在老师面前不自称吾吗?存阙之,待后人去解答。
也许有人会反驳我,你凭什么知道二人是当面谈,而不是事后?就不可能是子贡与别人谈时用吾自称,后来夫子知道子贡说“吾亦欲无加诸人”,夫子才有曰?那我来解释一下,为何说是当面谈话。从“尔”字可知,夫子对子贡说尔,则是当面才用到尔字称呼子贡,如不是当面,可能就说非赐所及或非其所及。有人会说,子曰二字在后面,可见是事后。我则说,如果是夫子事后听闻,则论语编者会用几个字来述事,如“子闻之曰”之类,就如“子贡闻之喜”。为什么子曰是在后面?则是二人谈论的话题或许是各言尔志之类,所以子贡先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夫子随后点评。
那么,子贡所引用的“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从何处来?我觉得和“恶不仁者,其为仁矣,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有相似之处,或是夫子在谈恶不仁者时也说过“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只是论语编者未把它选进论语而已,夫子一辈子说过的话太多,无法都用文章记录,这是肯定的。也或者不是夫子所说,只是某个贤人或哪个先人所说,也或者是夫子先引用过,而子贡在这里也引用。
“非尔所及也”。孔安国注:非尔所及,言不能止人使不加非义于己也。皇疏引袁氏云:非无过者何能不加人,人亦不加己,尽得理,贤人也,非子贡之分也。
刘氏正义:“程氏瑶田论学小记进德篇曰,仁者人之德也,恕者行仁之方也。尧舜之仁,终身恕焉而已矣。子贡曰,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此恕之说也。自以为及,将止而不进焉。故夫子以非尔所及警之。”这个论极好。夫子说,你还未到这个境界啊。这个语意是极通顺的。
有注认为,非尔所及是指子贡能及“吾亦欲无加诸人”而未及“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我觉得不怎么理解。那子贡方人时是否做到“不溢本分”?或自以为方人正是恰如其分不偏不倚,其实只是个人以为而已,如此又岂到达无加诸人的境界?申枨未见刚,而子贡“不受命而货殖焉”“好废举,与时转货赀”“家累千金”,亦是多欲未见刚者,不如颜回箪瓢陋巷之无欲。多欲则可能陷于利益之争,难以避免人之加诸我,也难无加诸人。
“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是理想状态,但不由自己控制。只有人的境界高,修为高才让人无从攻击,所谓气场能让人不加害于己。你能叫他不欺陵你吗?做不到。也是因境界未到。能控制的是自己无加诸人,自己不加陵他人,夫子所指非尔所及是子贡自己也做不到不欺人,指子贡也方人、欺人。
好仁恶不仁者,别人才不能加诸于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