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利”。范宁所讲的弃货利,应是指不义之利,而不是所有的利都弃,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有利之义,何乐而不为?很多义利,并不矛盾,是双赢的情况。只有违反原则,违反义的标准底线,这种利才不可为之。君子怀德,小人怀惠,此中德惠对应,偏向于指内心取向;此中君子于义,小人于利,义利对应,偏向于指外部行动,表现在外。而德与义互为内外,惠于利互为表里。
“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此时,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行其道,而小人非其道得之。
当违反义的事情出现时,是选择利还是义,可分辨小人君子。君子见义而为,小人见利而为。君子喻于义,则利国利民不利己或后利己,先人后己;小人喻于利,则是小人之利不为人只为己,或先己后人,或损人利己,小人利而后可义,其利人利己也只是在不损害自己利益的前提下才会如此。
个人认为,古时君子小人之别,以开智别之;有智之人知身外无物,唯仁德伴身;还沉迷于利,小人也。
群经平议:“古书言君子小人大都以位而言,汉世师说如此。后儒专以人品言君子小人,非古义矣。”这个论,说官位与人品,我取人品。无位者难道就没有君子吗?有位者难道就不争俸禄权位恩宠吗?
雕菰楼文集:“荀子王制篇‘古者,虽王公卿士大夫之子孙,不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庶人。虽庶人之子孙,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卿士大夫。’案卿士大夫,君子也。庶人,小人也。贵贱以礼义分,故君子小人以贵贱言,即以能礼义不能礼义言。能礼义故喻于义,不能礼义故喻于利。”以此来区分君子小人也不行,一是卿士大夫的位子能有几个,不够用,一个诸侯国难道只有这么几个君子吗?没被选为卿大夫的人就没有君子了吗?而且这是一个动态的情况,在被选为卿士大夫之前,这位卿士大夫就不是君子了吗?这不是静态的,没法如此一分为二说。而且不为官的贤人君子也很多,此说实在太勉强。
潘氏集笺:说文无“喻”字,钱坫、陈鳣并云当作“谕”。古文是很有意思的,有没有这个字好似都可以,用另一个字替换或通用也可以,可以表达的方式很多,所以包含的内容量很大,后来的学者理解得多,争议也多。这很好玩,当然不只是这句好玩,前面也有很多如此好玩的句子,因其与本意不相为害,我不怎么采录,我在这里终于忍不住把这种好玩的感觉说出来与大家分享。大家也莫要怕,好玩的感觉还将继续,还会很多。
李炳南先生《论语讲要》:君子但知公义,小人但知私利。小人所知之利,不只在钱财,一切有利于己者,皆必为之。君子小人,一言难辨,此以公义私利说其总则而已。
为政者,既知君子之义,又知小人之利,则当以中庸之道,取义取利,能安君子而能土小人,各安其所宜,天下之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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