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学生的天花板(二)

2023-04-04 11:11:59

        记得曾经写过一篇以此为题的文章。

        这段时间蹲在四年级听课,四年级刚刚讲完《运算定律》这个单元,于是出了10道题,检验一下学生的掌握情况。结果不尽如人意,好的班级80多分,差的班级60多分。

        运算定律,对于四年级的学生来说是个难点,难就难在本单元的运算定律多,等到学完全部的定律和性质,再放到一起,加上变式,学生就陷入一片混沌当中,各种错例应运而生。

        为了让学生在这个地方顺利通过,提升运算能力,进而培养数学素养,我让四年级老师结合小测,每人上了一节《试卷讲评课》。

        四位班主任老师仁者见仁,每个人的课有不同的特点。同时也出现两个共同的问题——没有验算意识,没有估算意识;重结果,轻算理。

       数学是讲理的。每一种情况的出现,都是可以讲出道理的。如果学生明白道理了,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算理,那么合理选择运算方法也就变得容易实现。

       四位老师都在课堂中讲到了一种题型:(250-25)÷25。这种题,是乘法分配律的一种变式。从数学的角度来讲,“除以一个数等于乘以这个数的倒数(0除外)”,所以这道题可以用到乘法的分配律来解决。但是对于四年级的学生如何来解释?只能从学生的已有知识和已有经验的角度来解决。

        四位老师,有的只是告诉学生记住这种情况:算式作为除数不可以用分配律,一个数作为除数可以用分配律;稍好一点的老师通过计算,让学生看到结果的不同,让学生记住什么时候可以用分配律,什么时候不可以。但是,没有一个老师是从算理上让学生去思考,去解决。

        如果作为老师来讲,在他的头脑中就不知道如何解释,势必会造成一种思维定势——学生也不知道如何去解释。这就是教师头脑中的未知,成为了学生学习的天花板。老师不知道,学生也就不用去想,限制了学生探究的欲望和可能性。

        其实我们从除法的意义上就可以解释为什么“除数是一个数可以,是一个算式就不可以。”

        (250-25)÷25是把一个差平均分成25份,求每份是多少,它与把250平均分成25份,把25平均分成25份,再相减是一样的。而类似于54÷(3+6),是把54平均分成9份,每份是多少,而54÷3+54÷6,是把54平均分成3份和把54平均分成6份,再相加。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到——平均分的份数发生了变化,结果肯定就发生了变化。

        用学生的已有知识经验去解决新的问题,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理解”,也就是学生能力的提升。

        如果我们的教师能够有一个理念——数学是讲理的。把讲理的权利放给学生,把讲理的机会留给学生。而不是自己认为没有别的道理,就想当然学生也讲不出道理,进而限制学生的思考,限制学生的发展。

        每个人都要不断学习,实际教学中会遇到很多的问题,只要我们能够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去深入思考,一定会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让自己得到提升。

        不做学生知识的天花板,不做学生思考的天花板,教不会就问问学生。只有真正的相信学生,学生才能够真正成为课堂的主人,“以学生为主体”才不会成为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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