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米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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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来如此百无聊赖,一杯咖啡,一本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我在凉水河边的露天茶社消磨一个下午。
我天生就不是做学问的料,对百多年前西方发生的那些八竿子打不着的事件更没兴趣,在人来人往的马路边捧着本托克维尔,怎么看都像装逼。其实我的读它,只是一时间实在想不出该读点儿什么。
而我居然把它给读完了,望着风中凌乱的柳树,心想为了解法国大革命那段教人头晕目眩的历史,读一读倒也可以,从政治学的角度看就没什么意思了。因我不认为世间会有什么放之全球皆准的形态、理念,每个国家都有各自不同的历史、文化、利益、民情,即便把罗伯斯庇尔换做杰斐逊,法国那段历史也不会变成托克维尔心仪的美国模式。
遂起来走去最近的那个不锈钢垃圾桶,把书扔了进去。对今生再无用处的书呀什么的弃之如敝履,是我辈老灯的日常功课。
回来复又坐下,天空已是一派暖色的酒红,行人也渐见稠密。已经到了下班时分,个个行色匆匆。
另一台桌边却多了几个年轻人,游客一般风尘仆仆的。他们中最醒目的是个高挑女孩,宝石蓝的长裙,系着同材质腰带,眉宇间透着英气。
便听到有人低语:
“阿米什人!我手忙脚乱地摇下车窗。
惊艳,隽永,似曾亲历,又断无可能,没准儿是前世做过的一个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