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自圆哲学的论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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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圆”本质上就是一种循环论证,只不过由于一些谬误人们对循环论证有一些误解,循环论证是理性的需求,但它是有限制的,问题关键在于我们能够通过知识把它关联到所有事实发生的解释中,只不过过往的循环论证并不成功,而我们这里要建立一个以科学与形而上学互为基础的知识内循环结构,去完成本体论和认识论的相互论证,从而实现对形而上学的追溯,以此作为哲学体系的结构开端,同时我们也需要对可能遇到的问题做充分的预判。
说到这里可能就要遭到一些人的耻笑了,以为提出了个什么解决问题的好办法,说到底这是一个“循环论证”啊!循环论证在哲学中并不是什么新鲜方法,也被人称之为乞题论证(Begging the Question),意思就是结论的正确性被赋予在了前提中,从而使得论证本身成为了一种循环或自我证明的过程。也就是使用论证的结论来支持论证的前提,或者前提中已经隐含了结论,使得论证看似合理,但实际上并没有提供任何新的证据或理由来支持结论。前面我们在批判康德用逻辑推论来提出“先天”的方法,就是一个循环论证,当时我们说这个推论本质上还是一个独断论,现在我们也要用这种方法来开端,想不到对康德的批判那么快就报应到自己身上了,对于这种质疑的声音,请容许我狡辩一番。
首先我们要说“循环论证”的诉求是完全正当的,那就是追求理性的逻辑自洽,虽然它不提供新知识,但自洽本就是知识体系得以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如果我们的前提是a=b,但推论的结果却是b≠a,那就是妥妥的逻辑错误,用前面讨论过的话题来说就是遭到了“反噬”,所以结果也必须是b=a,当然这并不能证明循环作为哲学就成立了,但能够说明不能实现自洽循环的哲学就一定不成立。人们之所以会对循环论证产生厌恶的感觉,是因为它使人们造成了谬误,因为一般循环论证所涵盖的范围是及其有限的,如果一个循环推论是:因为a=b,所以b=a,虽然这无疑是正确的判断,但对于思想而言几乎毫无意义,“无意义”并不是一个错误,产生谬误在于我们把这种形式正确但适用范围有限的形式判断运用于超出其有效的领域,通常人们用这种形式论证欺骗性的取代应该为此提供根据的命题中,证明了一种虚假的必然性,又说前面康德的“先天”论证,如果他只是停留于“先天”与“不可剔除”之间的自洽(并不能说他有什么错,问题在于他要把这一论证要先验运用于现象分析和知识演绎,从而造成了一种僭越,但从根本上来说,“僭越”来自于他对时间空间作为知识可靠性的独断,循环论证只是欺骗性的实现了作为“先天”形式可靠性证明,所以我们说这一推论的本质上仍然是“独断论”。就是说造成谬误的并不是循环论证的本身,循环论证只是充当了一个无实质意义的,只为固化某种信任的环节。但如果在知识体系的论证中,所有发生都在这一知识的闭环中被呈现,所有相关因素都具有依据的来源,最终达成自洽,那还会认为这个证明是欺骗性的吗?所以关键在于构成这一循环论证体系的范围有多大,能不能在不构成僭越的情况下包含所有相关方在体系中发挥作用,并得到充分的依据的证明。
由此说明我们要讨论的是一种什么样的循环论证,当然“循环论证”在哲学中运用也并非我所首创,因为建立知识体系的任务本身就是用来反映事实发生的,我们也需要把事实发生纳入到知识体系中来,并在知识中构建一种理性的自洽,前面说过这属于本体论的任务。但是本体论的问题在于它所描述的事实发生是“自在之物”的领域,我们讨论事实的知识不等同于能够介入事实发生的规则,所以最早人们所认为的【事实】只不过是一种表象在知识中的呈现,但是这并不等同于事实发生的内在规则被我们所知道,就好像亚里斯多德认为万物存在都有其目的,举了个例子说,是下雨是为了满足粮食的生长,粮食生长是为了服务于人类的食用,人的生活是为了供奉神明,所以神明要给人们降雨……由此看似在知识和事实的基础上建立了逻辑自洽,但这些【事实】只是一种表象呈现,它并不具有任何可以实践介入的可操作性,显然我们无法根据这种目的关系的描述而下令老天多下些雨或少下些,因为哲学要解决的是人自身的问题,缺乏实践性的理论并无法在自身中获得事实的反馈,这种理论自洽或者循环论证,对我们来说并没有实际意义。
如果只是以知识实践的事实作用与否来判断循环论证的范围话,那还是停留于表面,因为知识本身可以通过人的实践去驱动某些事实发生,比如说宗教中的【神】也有一套自洽逻辑:因为神创造了万物,而万物的存在证明了神的存在。当然这是建立在独断论基础上,这种判断无法在现实中予以回应,但却不见得它就不构成实践,因为如果你身边的所有人都相信这个【神】,并且都在向你描述神迹在他身上发生的故事,只有你也认同这种神迹才能融入他们的群体,那么你所接触的事实也就不得不发生各种【神迹】,由此去相信神的存在的确能够在实践中发生事实的确实性。这样的事实在历史中潜移默化的发生,第一次成为理论被提出是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他认为【上帝】和【灵魂】是人自由意志而做出道德选择的理论基础,而人的道德行为是【上帝存在】和【灵魂永生】的实践基础,由此证明上的存在和灵魂不朽是人类构建道德社会的必要条件。关于这个问题在后面的讨论中还会说及,这里我要说的是,这种建立在独断论基础的循环论证其实并不达成闭环,因为人们无法经验直观神的存在,“神”作为理论的提出就是无法经验证实的,倒不如说是因为人们有道德的需要,所以选择了一套“神”的理论来完成这种理性自洽,但是并不是所有人类社会的道德都需要一个“神”来作为基础,康德的论证也体现了这样一个过程一旦脱离了这种宗教的公共性基础,这一“神”的理论就不成立了,因此这一论证没有办法证明一种纯粹逻辑的普遍必然性,所以康德把【第二批判】称为“一般”的实践理性批判,而非称之为“纯粹”的。
关于宗教的作用,无论其在实践上对人有如何巨大的影响,都只局限于人类群居的社会层面,而当人们超出这个领域,比如要面对大自然中生存问题的时候,便无法证明这些信念的知识具有何种直接的作用,有作用那就是在社会构成中为人们的思想提供共识,使人们团结起来共同面对自然,不过要实现共识的作用并不仅仅只有通过宗教这一种方式,而宗教也不只有一种,这就使得宗教理论的成立只是一种偶然,而且需要外在条件,因为它必须是建立在一个称为【信仰】独断论的基础上,信则有不信则无,如果我完全不信这一套,也不生活在一个与宗教有任何关联的社会,那么这种知识就不会对我的实践发生任何效用。当然如果宗教的作用是能带来共识而又无任何弊端的话,我们也不必揪着它是不是能“普遍必然性”来做苛求,问题在于宗教共识不仅仅能带来局部团结的优点,同时还会在大范围内造成人群的分化的副作用,不同宗教对不同神,或者对同一神的不同观念各执一词互不兼容,由这些观念会影响社会行为,同时会带来不同信仰的人们在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上的敌对,甚至造成了不同信仰的人们完全无法沟通,那就不是简单的个人认知的普遍必然性问题,同时还是影响人们如何处理全人类文明共存的问题。
在我们把这些问题摆明之后,那么对于我们的【自圆哲学】的循环论证体系需要达到什么样的要求就有了个大致的框架了,它除了需要完成一个理论与事实两个领域的论证闭环,同时关于事实的论证不能只局限于人的直观能力所获得的表象知识,甚至不能局限于只以人为对象的那种实践能力上,而必须是能够获得来自作用于自然界普遍事实发生规则的支持,那么这种知识是存在的吗?我思来想去,如果有一种人类的知识是能够在对最广泛的自然世界的所有实践中发挥作用的,那就是【科学】。可能有人又要笑了,饶了一大圈就得出这样一个是妇孺皆知的浅显道理?道理是很简单,但不要认为它也能简单做到,因为这是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没有完成的最初设想。康德在【纯批】本就是立志要终结形而上学问题,他的底气就是来自牛顿物理学推动了自然科学的进步,联想到前面说他急于要与牛顿物理学建立联系,其实就是希望通过牛顿物理学的成立,使形而上学获得科学在事实方面的支持,从而建立他的【科学形而上学】,只不过他用错了方法,仅仅是把物理学的表象简单的移植到了一切知识中,强行使之成为形而上学的世界观,完全没有考虑科学其实只是人类认知能力的一种深化形式,并没有脱离形而上学的概念结构,无法实现知识形式的事实穿透,这时候想找【神】来帮忙也下不了手了,因为【神】已经被挡在了纯粹理性之外,最终只能承认了纯粹理性批判任务的失败,提出要削弱知识,给信仰留下空间,从而拿出了一个备选思路,也就是刚才所说【实践理性批判】,上帝存在和道德选择的那个循环论证,终于也实现了自洽,不过逻辑上显然不那么走心,但在我们看来这个论证提供了一种循环论证的可行性。
通过我们前面对康德哲学的讨论(1.4),发现一个可能的路径正在呈现在我们面前,就是知识本身处于一种二元结构中,一方面是我们对知识形式进行构建,或者在实践中对本体论运用进行展开时,需要通过一种形式逻辑的推论来进行内容上的演化,这是本体论的工作;另一方面是知识内容在经验获取的过程中,对知识内容的来源做认识论上的推演。此二元中的任何之一都需要一个普遍必然性的依据,“先验”和“超验”就分别指向了知识具有两个方面的普遍必然性依据需要达成,我们要讨论自然事物的内容就需要有一个形而上学的形式基础,这一基础是超验的,而讨论形式逻辑需要有一个内容上的基础去解释形而上学思考是如何可能的,需要对“先天”的来源进行如何可能的追问,这个论证就是我们的先验学需要探讨的问题。
不过这里我们需要做一点说明的是,先验学在知识体系中地位属于诸多一般科学中的一门,其任务是为形而上学在内容上提供一种“先天”的依据,但它也只作用于形而上学,而并不对人的经验或者实践行为产生任何直接影响,就像前面说到的显示器的原理(1.3),显示器能够通过自身的表现能力去演示出很多画面,也可以演示自身工作原理的说明性视频,但这些演示内容对于它自身工作是不构成任何影响的,只不过对于使用这台显示器的人而言,就可以通过图像演示所描述的那些事实内容,了解显示屏的使用可能性,以及达到某些效果需要有那些方面的讲究,而不用把它的所有事实可能性都实际操作一遍,才能与所对应的工作条件建立关联;这个道理放在人的认知中来说就是,我们的知识能够反映很多事实的发生,同时也能够客观反映自身认识发生过程,“先验学”讨论的就是这种知识,它不会对我的经验和实践产生直接影响,也无法彻底解决认知中存在的所有问题,但是通过了解自身能力的边界,和可能存在的缺陷,可以用知识去约束自身行为的方式去克服一些问题,从而改善我们在遭遇外在环境变化的内在策略,所以这不仅对于哲学还是对于我们的实践来说都是非常必要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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