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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语言哲学与哲学根源无关

(2024-04-26 14: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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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

独断论

自明哲学

普遍必然性

摘要:从物理学三体的研究成果中我们发现,能在自然界中大量形成的有规律的三体是如地月日那样的模型,要让讨论逻辑三体也必须在规则上构建这样的形态,这种形态恰好印证在了本体论和认识论之中,而这也正是我们建立【自明哲学循环论证】的前提,但有个问题是语言的介入让这一体系变得有点尴尬,不过不用担心,因为语言哲学与哲学的根本问题并无直接相关。


既然我们三体问题不是所有的情形都是能讨论的,那就需要对问题发生的前提进行限制,目的是使问题处于一种规律的、确定的和可说的状态。但是什么状态是可说的呢?从物理学三体问题的表现来看,通过对地月日和太阳系的经验我们知道这情况下是有稳定规律的,那就是当三体中一体的质量处于绝对主导的状况下,另外的两体会在这一主导性下运动,要么处于相隔足够距离的独立轨道上像火星和地球那样,要么相互纠缠在同一轨道上像地球和月球那样,这两种情况也是自然界中最常见的稳定三体情形,我们要讨论逻辑三体也需要把问题限制在这一状态下,不过逻辑讨论与物理学研究不同,我们无法对逻辑规则做出统一标准的客观数值的测量,但是好在三体作用的实质是规则而不是可标称数值的表象,逻辑讨论的优势在于我们可以根据讨论设计逻辑中不同规则的权重,当我们知道在何种情况下物理三体能够呈现出规律来时,就可以对逻辑三体的权重进行配比,从而进入一种可讨论状态。

这说的有点玄乎,很多人搞不懂这究竟是要干什么,其实我们只是在为日常中的正常可讨论的场景探索语言结构上的合理依据。有人问难道我们讨论的语言是不合理的吗?完全不合理是不至于的,但至少人们对语言规则对理论的介入恐怕还欠缺必要的了解,语言的表达不仅仅反映在事实上有对应的事件,在思想上有对应的形式,同时还在公共性上建立了自身的范畴,前面我们刚说过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表面上是将【我思】的精神实体与【我在】的广延实体进行判断,但在说这话的同时也站在了一个公共性角度去赋予了普遍性,使我们实际上站在了【上帝】的立场,由此【上帝】毫无意外的【存在】了。如果我们用物理三体现象来表现他这一命题,就相当于在二体结构的拉格朗日点(稳定运动的二体之间引力静止平衡点,理论上有五个之多,最早由法国数学家、物理学家拉格朗日提出)位置放置一个相对质量极小及静止的第三体,这当然也是三体结构,并且是有规律的,但是在现实世界中很难自然生成@,而且物理上这个第三体几乎无法对另外的二体造成具体影响,就像笛卡尔证明出了【上帝】,当然是可说的,但仅仅是一个抽象概念,并无法解决现实中的任何具体问题;不过人们证明上帝是有构建意义的,如果要让这个上帝介去入实际问题的解决,就相当于对这第三体赋予更大的质量,当然是对另外两体造成了影响,但同时也必然造成原二体规律稳定性的破坏,所以这种三体结构对于可讨论的三体研究并没有实际意义。但正如笛卡尔哲学作为现代哲学开端为哲学带来的重大启发,这里翻译成对逻辑三体研究的意义的话,那就是他的证明首次在理论上指出了语言对事实和认知二元体系带来逻辑结构的影响。

自然界能在运动中自然形成的稳定规律的三体结构,最典型的就是如【地月日】的那种形态,要使逻辑三体获得讨论得以在规则上达到这种形态,为此需要对其中被讨论的一方规则以最大的逻辑权重,也就是使其具有最大决定性,另外权重比较小的两方则最好作为一个具有确定性的整体,就像地月结构一样围绕最大权重的一方规则进行讨论,在这种布局下把可以说的都说清楚。比如我们在建立事实发生的形而上学体系时的候,事实规则处于最大的逻辑权重,那么语言(普遍性)表达的认知(形式必然性)和看成一个确定性的整体(即普遍必然性),由此围绕事实规则发生进行讨论,这就像泰勒斯认为【水是万物之源】,毕达哥拉斯认为【世界由数构成】,他们以某种认知形式必然性对事实的对象世界的规则进行认知的过程,这种情形下所构建的能说清楚的理论有个名称就叫【本体论】;换个角度来看,我们要讨论认知或者问思想从哪里来,那么我们就得让思想的各种规则处于最具决定性的逻辑权重,让语言(普遍性)所陈述的事实(必然性)成为一种确定性(普遍必然性)的一体,围绕思想的发生进行机械的描述,就像康德所提出的那些先天范畴,作为思想发生的事实/逻辑必然性@,然后展开对知识来源讨论,在这种情形下也能把可说的给说清,对此也有个名称就叫【认识论】。我这么一说大家应该就懂了,逻辑三体虽然抽象,但对于哲学问题的解构是相当的接地气,其实古典哲学体系一直都在依据这种方法进行探索,从三体逻辑角度来看是有其自然原因的,而这种方法的讨论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独断论】哲学体系。

可能有人对【独断论】这个说法有点看法,其实我这么说并没有贬义,完全是根据概念本来意思来阐述这一关系的,所谓独断论就是指根据一个再没有更深根据的判断来建立理论的方法,就像问泰勒斯认为【水是万物之源】有什么依据一样,逻辑上肯定是不成立的。当然谁也不希望自己的理论没有牢靠根据,但问题在于认知体系的逻各斯结构中,就必须要有一个最终根据再不来自其它根据,既然没有根据又能存在,你说这是如何可能的呢?这里我可以非常笃定的指出来源就是语言,因为语言代表的是公共性,当周围所有人的认知都认可某些必然性并遵循这一必然性去交流的时候,那这一必然性对于认知主体的个人来说就足够充分了,这也可以看作一种综合判断的效应;而当他用开始语言去阐述出某个经验必然性的时候,同时在逻辑上也站在了上帝的立场为这一必然性赋予了一种普遍性,构成一个没有根据的【普遍必然性】判断。所以前面讨论康德的时候我们说他实际上陷入了他痛批的独断论(1.3),他所提出的那些先天范畴(感性直观和逻辑范畴)实际上都是知识,这些知识来自独断的原因。对此有人是质疑的,因为这些范畴看起来仅仅代表某种必然性,单纯的必然性本身不构成知识,知识必须是两个形式之间构成了判断,必然性只有在某个具体的经验场合下使用这种必然性才能构成判断,所以康德自己并不认为这是独断论,这问题在当时无法解释,现在指出了隐藏在背后的语言规则作用后,这一问题也就水落石出了。只能说之前人们对三体结构毫无防备,最初是单纯根据经验判断去获取这些必然性,但在语言悄无声息的作用下,构成了一种绝对判断而不自知了。

所以我们又说了,过往所有哲学都要建立在一个独断论基础上(1.5),因为所有哲学都必须要有一个普遍必然性才得以开端,而这个普遍必然性无法在哲学开端就获得证明的,所以不管从哪个角度看,开端都必须独断,放在逻辑三体的角度看,独断论的作用其实就是去锁定两个规则体之间的确定性,使之成为一种像地球和月球那样稳定的二体关系,而独断论的问题在于这种锁定只是基于某种逻辑权重状态下的经验必然性,而人们的讨论往往是跨越这种经验的,随着逻辑环境的改变发生确定性也随之发生变化,这时候还要沿用这种确定性就难免会遭到反噬,康德的情况就非常典型,他把认识论中的先验范畴运用到形而上学本体论的构建中,结果发现无论怎么搞都不可避免的陷入一种奇怪的【二律背反】中,我们也是根据这些问题追溯到了他的独断论开端。磨叽这些不是想说前人方法都错了,其实我们的讨论也能够进行只有这种方法,这是三体结构的可规律性限定了,所不同的是我们需要在论证过程中对开端的普遍必然性也进行论证,以此避免独断论带来的荒谬,对此我们的构想是建立一个【循环论证自明体系】框架(1.5),这个框架分两步走,一是让事实规则为形而上学的认知形式提供发生过程的内容依据,二是让形而上学的知性体系为事实的认知提供形式依据,使形而上学知性形式和对象世界的科学在循环论证中同时获得逻辑依据,从而实现逻辑自洽。独断作为一种得以讨论的方法本身并没有错,但容易出错的是在不同的三体结构中的逻辑是不能直接搬运的,这也是为什么我始终必须限定在科学的框架下进行先验学讨论,而对形而上学话题却过门不入,那是因为需要把先验问题都处理完以后才能进入形而上学讨论。

说到这里又有个问题了,那就是我们这个循环论证框架是建立在一个认知与事实的【二元论】的预设当中的,先验学讨论也是围绕此二元关系所展开的一部分,但在对语言的讨论中却发现了【三体】问题,对此称为【三元论】其实也是恰当的,然而这势必会对之前所预设的二元论的架构造成破坏,如果我们要按照这个框架继续讨论下去,就不得不对语言进入【三体】叙事的作用做出解释。对此我们必须要理解一个前提,这里面对的是哲学问题,哲学之所以成为问题和语言的介入其实是无根本关系的,哲学问题的根源来自思想和事实之间的认知和实践作用所导致的目的性困境,语言在其中的作用是通向任何目的都需要一种公共性规则,也可以说是为理性选择提供了相应的形式途径,就好像我要去北京可以开汽车去,也可以坐飞机可以搭高铁去,但是用哪种方式去与我为何要去北京这个目的其实没有直接关系,就算没有交通工具的便利而只能走路,该去还是得去;如果我不想去哪怕交通工具再丰富和方便,也不意味着我必须踏上这个旅程,特别是在一些在对生存命运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问题上,我们断不可能因为某种工具性便利而义无反顾的走向一条死路,语言只是工具和途径,终究不是造成哲学问题的根源。

所以维特根斯坦认为【没有哲学问题】,从逻辑三体的角度来看,他这么说的确实可以说根据充分,但由此断定说哲学问题都是语言的错误运用所带来的混乱,谁说有哲学问题他就就要跟谁着急@,这事就不敢苟同了,毕竟我们都被限制了只能选择去说那些可以说的,但是谁能保证说清楚了这些我们就不会为生存和命运而担忧了呢?语言作为哲学的问题不在于空泛的分辨哪些是可说的和不可说的,重要的是如何在可说中去找到那些对我们的生存和命运是至关重要的问题,并在其中说清楚那些可说的,如果能站在这个角度看语言中有什么值得深究的哲学问题,那就在美学领域了,即追问什么样的公共性表现更符合所有规则的目的(全局),关系到逻辑三体中就是即能够满足事实规则又能满足思想规则的共同目的的问题,其中充满了各种范式的技术,以及对技术超越的艺术,这么说来语言如同在进行一个饶有趣味的游戏一般也就说得通了,这也是我经常吐槽现代哲学发展的一个通病,过于注重技术路径的研究,而缺乏基本格局。

回到我们的问题,逻辑三体问题的出现并不在我们在建立开端的预料之内,如果能提前预知到,结果也是我们首先要对前提做出【三元论】的假设,然而在开端的情况下连讨论二元论的基础都如此复杂,对三元论假设的假设则更加变态,况且由于三体问题可规律性限制,要对不可说保持沉默,那更加无法进行下去,所以不管这是我之前的无意疏忽也好,还是故意遗漏也罢,反而是现在当我们对哲学问题做过一番梳理之后,再把语言因素加入进来,也是一种极好的编排了。既然语言对哲学问题的影响并不是根本的,那我们其实就不需要对最初这个二元论结构做出更改,这里对于语言的讨论完全可以是附加的独立体系,对语言运用的技术原理的做一些原则性的探讨,这也与我们进入语言讨论的科学性质是一致的,而更具体的问题仍然需要在哲学问题的展开中提出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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