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代表团梅园新村纪念馆,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城东长江路东端的梅园新村街道两侧,由中共代表团办事处旧址、国共南京谈判史料陈列馆、周恩来铜像、周恩来图书馆等组成,属于近现代历史遗迹及革命纪念建筑物。
1946年5月至1947年3月,以周恩来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在这里同国民党政府进行了10个月零4天的谈判。
梅园新村纪念馆文化大革命期间,原址封闭。1977年11月,重新对外开放。
梅园新村17号、30号、35号是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在1946年5月至1947年3月间与国民党政府进行和平谈判的机关驻地。30号、35号是当年代表团领导成员周恩来、董必武、李维汉、廖承志、邓颖超和南京局组织部长钱瑛住处。17号是代表团办事机构驻地。
梅园新村30号是周恩来、邓颖超办公和居住的地方,有二层楼房3幢,共18间,占地面积431.75平方米,建筑面积361.1平方米。主楼楼下有办公室、会客室、卧室、餐室等,楼上设有机要科等。为防止特务的监视和破坏,中共代表团将院墙加高了一倍,并在传达室和后边西晒台上各加盖了一层小楼。
院内的翠柏、石榴、铁枝海棠、葡萄和蔷蔽都是当年中共代表团留下的。整个院内依然保持着原来的风貌。
周恩来铜像位于露天庭院的正面墙前,高3.2米,重900公斤,神、形兼备,以周恩来同志当年步出梅园新村30号大门的照片为原型,表现出周恩来坚定、沉着、机智、从容的革命家形象。
铜像背后树立着高大的汉白玉拱门,在接近铜像处有一组铁花拱圈门头线,是以中共代表团原址30号大门为原型,采用虚实结合的手法设计的,使参观者倍感亲切熟悉,依稀如见周恩来在龙潭虎穴中,谈笑风生出入梅园、紧张工作的情景。
竹 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