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教师多向流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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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文辉
近日,上海市教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各区要采取绝对流动和相对稳定的举措,明确交流轮岗的对象和条件,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年限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轮岗。每位教师10年内须有规定的流动记录。交流轮岗可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对口支援、乡村学校支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1月14日
长期以来,教育系统的人员流动大多为从农村到城市、从薄弱学校到优秀学校的单向流动。向上流动多,向下流动少;主动流动多,组织调动少;单向流动多,多向流动少。这种流动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减少了教师因工作调动造成的折腾,但也带来了优质师资配置不公、学校人事管理僵化、教师工作积极性不高等问题。要求教师10年内必须有流动记录,有利于克服教师单向流动和无序流动的弊端,最大限度发挥政府主导资源配置的功能,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单向流动不利于教育资源均衡配置。长期以来,教育系统奉行的是从农村到城市、从薄弱学校到优质学校的教师选考政策,这种做法表面看公正合理,能调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实则是以牺牲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优质师资为代价,不利于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在选考政策下,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始终是城市学校、优质学校的人才储备地和练武场。只要城市学校和优质学校的教师选考政策还在,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优质师资就不可能留住。因此,从农村到城市、从薄弱学校到优质学校的单向流动政策,不利于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
多向流动有利于促进教育均衡。上海市主动作为,克服单向流动和无序流动的弊端,从政府层面制定教师多向流动政策: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可以流向城市、优质学校,城市、优质学校的教师也要流向农村、薄弱学校;普通教师要流动,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及管理干部也要流动。
上海市还对特级校长、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的流动比例和时间做出了明确要求:“新评特级校长、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不低于20%左右的人员流动到乡村学校或初中强校工程实验学校支教3年。”这些政策措施克服了单向流动、无序流动的弊端,最大程度优化教育资源的配置,激活教育人事管理制度的活力,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作者黄文辉,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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